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上午11时一审宣判,叶盛茂因涉嫌图利、泄密以及隐匿公文,判刑10年,且继续羁押不得交保。
叶盛茂共涉及隐匿公文、泄密、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图利水扁一家等四罪,其中在图利部分,一审判刑8年半;泄密、隐匿公文判刑2年半,合并10年刑期、褫夺公权5年。
报道称,叶盛茂涉嫌隐匿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检方在他的黑色公文包中,搜到当时要呈报的公文复印件,加上他坦承未将公文情资交付台“检察总长”陈聪明,检方在8月28日侦查终结,叶盛茂依毁损、隐匿公文罪嫌提起公诉,并求刑2年6个月,成为台湾地区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起诉的前“调查局长”。
叶盛茂在9月2日召开记者会,公开坦承将陈水扁家庭疑似洗钱的情资公文交给陈水扁,陈水扁事后告诉他公文已找不到,台北地检署为厘清真相,9月5日分别传讯叶盛茂、陈水扁两人,追究可能另外衍生的隐匿公文、泄密等刑责;10月6日再度开庭时,法官认为他涉嫌图利扁家,当庭收押禁见;10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再度传唤陈水扁和叶盛茂公开对质。
本案11月13日进行最后辩结庭,叶盛茂再三强调,他所作所为全都出于“忠诚”,不是为陈水扁服务,他还表示,如果知道如此,当初就不会把公文交给陈水扁,对于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此外,本案调查期间,又爆发出叶盛茂疑似将“调查局”南部机动查缉组查缉中的花莲三栈溪案,泄漏给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让叶盛茂又增涉一个泄密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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