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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名嘴:叶盛茂判决书如洗钱剧本 陈致中无法推罪

2008年12月04日 18: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原陈水扁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等罪,一审共被判刑10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同时告发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以及“台独大佬”吴澧培等人涉嫌洗钱罪及陈水扁涉嫌图利、泄密罪,交由台北地检署另案侦办。有台湾资深媒体人指出,法官所撰写的判决书,就像陈水扁家洗钱剧本一般,所有过程清清楚楚,证明全部的人都罪证确凿,陈致中无法再推罪给吴淑珍。

  报道称,叶盛茂涉及图利、隐匿公文、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以及三栈矿场泄密四项重罪,经过审理后法官今天宣判通通有罪。法官认为叶盛茂确实将公文交给陈扁水涉嫌图利,判刑8年6个月、褫夺公权5年,而三栈矿场泄密则判刑2年6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并且继续羁押不得交保。

  台湾政治评论员李胜峰表示,叶盛茂10年的罪责判的太轻,身为台湾最高调查单位的“首长”,居然配合陈水扁在海外洗钱,造成台湾社会极大伤害。对于叶盛茂妻子在接获判决结果后,大喊台湾没有“人权”。李胜峰不客气的痛批,叶盛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判10年而已还喊什么冤,切腹自杀都还对不起台湾”。

  今天法官除了宣判叶盛茂的刑责外,同时也告发了陈水扁夫妇、陈致中夫妇以及吴澧培等人。李胜峰表示,法官这么做就是认定这些人都是有罪的,全部藏匿、知情且有洗钱事实,陈致中等人逃都逃不掉,没有办法再将所有罪都推给吴淑珍。台资深媒体人杨荆荪则补充,法官所告发的内容利用条列式呈现,让特侦组没有任何迂回空间,必须调查清楚。

  今天法官对于叶盛茂的判决书撰写多达62页,文中提及他身为“局长”却欺上瞒下,获得洗钱情资不但没有进行侦查,还告知相关人员,简直是“违法乱纪”。台资深媒体人林朝鑫指出,这本判决书内容就像是扁家洗钱剧本一般,详细说明了扁家到底如何吃钱、如何洗钱,几乎可以证明所有人罪证确凿,特侦组必须非常谨慎调查。(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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