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溷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当年屈原既放,有此深沉感慨。二千三百年以降,现今依然佞邪横行,连“认错”都可以虚应故事。
台湾《中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说,“认错”,就是承认错误,并做善后处理,如道歉赔偿等;错误严重而触法者,认错则为当庭认罪。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将扁家海外密帐资料,交给陈水扁,但未告知检察总长陈聪明。对此情节,叶盛茂已当庭承认,并表示未来庭审,法官凡有讯问,他定然一五一十清楚交代。
有讽刺性政治漫画,指叶盛茂是“忠狗”,却遭陈水扁百般作践,教叶盛茂情何以堪?一旦涉案被押,又怎能不悔恨交加?前天出庭时,在法官晓以大义下,终于开悟,乃由过去坚不吐实,翻做从实招来,一再声称:“我错了”、“我不可能再说假话”、“当时我怎会这么糊涂”。
陈水扁似也曾认错,他八月十四日说:“我做了法律不许可的事。”并说,直到今年年初,吴淑珍才告知他,扁家设有海外账户。事实上,艾格蒙有关扁家洗钱情资,叶盛茂于2006年12月,早就告知陈水扁,显示陈水扁认错时,却也讲了谎话。嗣后为了自我抗辩,更是花招百出。
文章直言,同样是认错,叶盛茂或许斤两十足,陈水扁则偷斤减两,表面认错实则狡赖。台湾判决书常见“意图狡赖,罪无可逭”,叶、陈如被判有罪,他们认错的态度,应会对应在刑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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