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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斗争赤裸裸 检查体系怎么掩饰也没用

2008年01月10日 10: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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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媒体报导,台湾高检署决定就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高检署提出上诉的理由,在于本案后续处理程序攸关检察公信、民众法律感情及法律正义的实现,因此高检署本着临深履薄的心情,在审慎研究判决理由后,做出上诉决定,期盼本件上诉案件能尽速审理,让“特别费”法律争议尽早平息。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社评说,对于检察机关这种拿着台湾利益及法律正义的旗帜来进行政治斗争的行径,我们深感不齿,不能不予驳斥。

  我们早已预知,检察机关必然采取上诉的途径。当初侯宽仁检察官以如此快的速度,以及如此不同于其它检察官的标准,来侦办马英九的“特别费”案,社会即普遍怀疑有政治力干预之情形。所谓“如此快的速度”,是指“特别费”案牵涉到许许多多的前任以及现任政务官员,被告发者包括蓝绿政治人物,如民进党吕秀莲、苏贞昌、游锡堃、谢长廷、陈唐山等等,但以马英九的案件侦办与起诉得特别快。所谓“如此不同的标准”,是指侯宽仁检察官的标准显然与陈瑞仁办陈水扁案的标准不同,也与南检的检察官标准不同。事实上,背后促成“如此快的速度”以及“如此不同的标准”的政治因素如果没有改变,我们怎么可能相信检方会放弃上诉。

  社评认为,在这个起诉过程中,有问题不只是侯宽仁检察官个人,而是整个检察体系。侯宽仁检察官的办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有瑕疵,一、二审法官指证历历,但检察体系置若罔闻。在现行体制下,侯宽仁检察官的侦办与起诉也必然得到检察长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本案关系到制度与政治人物的清白,“检察总长”陈聪明有责任就本案形成统一见解,以免形成当事人碰运气的情形。然而由于陈聪明消极不作为的态度,才会放任北检如此荒腔走板的“司法”演出。

  现在检察机关竟然又打出台湾利益的旗帜,希望由最高法院就此争议问题做出统一见解。这种说法,简直是巅倒是非。为什么检察机关内部不能形成统一见解?为什么检察机关要放任侯宽仁个人在本案上如此“与众不同”?又为什么要拿马英九当白老鼠?事实上,法务部已对“特别费”的性质做了解释,侯宽仁个人可以视若无睹,但检察长、“检察总长”怎可如此?高检署提出的理由,不仅是卸责之词,也使自己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社评指出,如果真的是为了“台湾利益”,检察机关就不会如此轻率侦办与起诉,不事先谋求统一见解而任由行政资源浪费在这些案件上。因此,检察机关既然要上诉,就不要拿台湾利益这种幌子来欺骗民众了,而应该认真严肃地响应社会各界的质疑。

  俗语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现在检察体系内不只有一粒老鼠屎,而是一堆老鼠屎,这一锅粥恐怕得全部倒掉了!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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