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权观的偏狭与傲慢

时间:2013-04-22 13: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4月19日,美国国务院第36次发布了人权国别报告,对199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作出评论,独未见其对自己的任何检讨。4月2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1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翔实数据和大量事实对美国的人权状况进行了描述。

  将美国对他国的人权评论与其自身人权状况相对照,可以发现美国政府所奉行的人权观具有明显偏狭性,对其实际人权状况产生了深刻的负面影响。

  首先,片面强调自由至上,忽视个人自由对公民其他权利产生的影响。美国枪支泛滥,每年有10余万人遭遇枪击,仅2012年就发生了奥克兰校园枪击案等血腥惨案,死伤人数震惊世界。但美国在控枪的问题上却一直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最高法院还先后就两起持枪案作出裁决,裁定州和地方政府的限枪法律违宪。

  其次,片面强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忽视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护。美国政府至今未批准已经得到160个国家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美国失业率多年来居高不下,失业人数高达900万人,462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美国还是当今世界上少数没有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发达国家之一。

  再次,片面强调对权利的形式保障,忽视实际差异。在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中,部分亚裔选民在投票站遭遇投票障碍,并受到歧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联名指控美国未能确保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国人充分行使投票权。非洲裔美国人失业率是白人的两倍,家庭收入中位数不到白人收入的60%,贫困率却是白人的3倍。美国妇女的工资平均仅为男性的77%,黑人女性工资相当于男性的62%,拉丁裔女性工资相当于男性的54%。穆斯林人口不到美国总人口的1%,但在联邦政府调查的宗教歧视案件中,14%涉及穆斯林;在职场宗教歧视案件中,25%涉及穆斯林。美国一名导演拍摄并在网上播放的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电影引发了全球穆斯林的抗议浪潮。

  第四,对内和对外实现双重人权标准,践踏他国公民的人权。美国是冷战结束后世界上对外发动战争最频繁的国家。美军在也门、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国的军事行动造成无辜平民大量死亡;在当地焚经辱尸,亵渎当地人民的宗教感情;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白磷弹和贫铀弹,使战后伊拉克婴儿出生缺陷率大幅上升。美国拒不遵守日内瓦公约中有关战俘权利的规定,在关塔那摩监狱仍关押着171名未经审判的囚犯,并用各种酷刑折磨他们。驻日美军强奸当地妇女,引发反美抗议。

  最后,美国将自己所理解的观念视为人权的唯一标准,将自己的体制作为人权保障的唯一模式,无视各国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差异,不尊重其他国家自主选择人权保障方式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凭借自己在国际社会的霸权地位,美国每年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党同伐异,却至今不加入《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一系列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拒绝承认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重视的发展权。2012年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权决议时,美国是唯一投反对票的国家。

  美国政府在人权观上的偏狭性,一方面使它看不到本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另一方面又使它以人权样板自居,强迫各国套用美国体制。这不仅使其本国的人权状况难以得到改善,而且也对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灾难性的后果。(常健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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