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常健做客强国论坛,以解读《2011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军徽闪烁”问,美国的国民对于家庭有无限自卫权,换句话说,如果有人非法闯入自己家庭,家庭的主人甚至可以开枪将其击毙,我觉得这是一项最基本且巨大的人权,如果中国百姓也有这项权利,就再不会有人胆敢非法强拆老百姓的房屋了。所以,我们国家国民也应该拥有此项人权,不知道嘉宾老师是否赞同此观点?
常健认为,持枪不是一个基本人权,在中国自卫是一个基本的权利,对于私有财产、对于自己家庭受保护,这是基本的人权。作为一个人权国家来说,最基本的特征是国家集中暴力的使用权,这是任何一个国家基本的特征。但是美国允许公民持枪,是和它的历史相联系的。因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当时国家还没有建立,美国人不得不自己保护自己,当然持枪也是和当时的印第安人激烈的争斗关系是联系在一起的。但美国现在面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当他允许公民持枪的时候,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美国每年的枪击案大量发生。美国大约每年发生10万起枪击案,3万多人死于枪支暴力,20万人因枪支暴力受伤。这又涉及到了公民持枪权与公民的生命权之间的矛盾,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应该是限制持枪。但我们看到在美国的人权保障的偏好是保障公民有持枪的自由权,牺牲的是公民的生命权。所以我不赞成中国公民也应该有持枪的权利。如果这样的话,由枪击导致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可能就会更加严重。(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