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为何对美国的人权状况痛心疾首

时间:2012-07-06 09:59   来源:中国网

  2012年6月24日至25日,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纽约时报》和《先驱论坛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同时发表专栏文章《一份残酷而异常的记录》(A Cruel and Unusual Record),文章对美国10年来侵犯人权的状况提出了异常严厉的批评。

  卡特是美国人权外交政策的始作俑者。他在1977年1月的总统就职演说中宣称,美国外交政策的基本思想是“捍卫人权”。在1978年12月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30周年的大会上,卡特再次提出,人权原则是美国对外政策的灵魂,是确定美国同其他国家保持什么关系的一个因素。然而,35年过后,当他作为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对美国自身的人权状况进行反省时,却不得不哀叹:“美国已经背弃了作为世界人权捍卫者的角色。”

  卡特在文中指出:“最近曝光的那些令人发指的证据表明,我们的国家在侵犯人权之路上已经走得有多远。”他认为,美国大规模侵犯人权行径的发展起始于2001年的“9·11”袭击事件之后,然后被两党的行政和立法行动所批准并不断升级,而且竟没有遭遇公众的反对。结果是“我们的国家已经无法在这些关键问题上以道德权威的身份说三道四”。

  卡特指出,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世界自由、正义和和平的基础。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们政府的反恐政策不仅没有强化《世界人权宣言》中的各项原则,反而现在公然违背了该宣言30条原则中的至少10条,其中包括不得施以‘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原则。”

  他逐一列举了美国政府侵犯人权的政策和行动:美国最近的立法使总统有权无限期拘留怀疑与恐怖组织或其“相关势力”的嫌疑人,这项法案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以及个人在未定罪之前当被视为无罪的权利;美国政府把美国公民当作暗杀和不定期拘留的目标;美国最近的一些立法撤销了1978年《外国情报监听法》的一些限制,史无前例地允许政府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从事不经许可的窃听活动,偷看公民网上通讯的内容;很多州的法律允许政府仅仅根据人的外貌、宗教活动和交游圈子就实行逮捕。美国政府奉行这样的主观解释原则:只要是被无人机击毙的男性,都被认为是恐怖主义敌人;如果空袭殃及了附近无辜的妇女儿童,那也是不可避免的。古巴关塔那摩监狱仍然关有169名囚犯。其中有约一半已经获准释放,然而他们何时才能得到自由,还是遥遥无期。美国官方透露,为了得到口供,那些少数接受了审判(只在军事法庭)的人中,有的曾被施以上百次的水刑,受到半自动武器或机械钻的恐吓,或者被以性侵犯他们的母亲相威胁。令人惊诧的是,这些事实不能被用来为被告辩护,因为美国政府宣称,这些措施是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而其他大部分的囚犯,还不知什么时候才会被正式起诉或接受审判。

  卡特对美国自身人权状况的反省,得到了许多美国网民的响应。网友约翰·洛克(John Locke)评论道:“美国总是假装保护人权,然后就将其他国家出卖给独裁者。”他的评论得到网友哈罗德·曼希尔(Harold R. Mencher)的回应,他说,奥巴马上台后在拉丁美洲的所作所为就是如此。他们二人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说明自己的观点。网友基塔泰尼·霍克(Kittatiny Hawk)甚至自嘲地说:“我们才是恐怖主义分子。”

  卡特对美国人权状况这种痛心疾首的反省,可以给我们两个方面启示:一方面,我们看到,美国人民要求美国政府对他们的人权予以更充分的保障,离职后的卡特作为一名普通美国公民对美国人权状况的这种批评,恰好反映了美国人民的这种要求和失望情绪。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对外推行的“人权外交”,本质上是为了维护美国在全球的战略利益。正如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所说:“人权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将促进美国的全球利益。”然而,也正如美国学者大卫·希普斯在研究美国人权外交政策时所指出的:“军事、经济和战略考虑是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最后决定因素。人权较之国家安全目的必须履行的责任时,就成为一种附属性因素。”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美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种种怪异表现:一方面以人权卫士自居,到处去批评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另一方面,却公然践踏人权的基本原则,不仅在国外肆意侵犯其他国家人民的人权,而且在反恐的名义下侵犯本国人民的人权。这种残酷而怪异现实,不仅引起了全世界各国人民的愤怒和鄙视,而且也使美国人民看清了美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真实面目。正如卡特所指出的:“美国非但没有为世界的安全做出贡献,它侵犯国际人权的行为反而帮助了我们的敌人,疏远了我们的朋友。”美国政府应该认真检讨自己,看看在人权问题上自己究竟都做了些什么。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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