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各种津贴补贴作为公务人员的隐性收入频引争议,今起施行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明确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8月1日中新网)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2年度审计报告时说,对53户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企业违规发放补贴、购买商业保险等达到5.57亿元。以一斑窥全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确实普遍而严重,是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
《人民日报》8月1日报道,职能部门、富裕地区、创收事业单位是“津贴补贴乱象”的重灾区。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无疑应该瞄准“重灾区”。然而,“重灾区”的人也有话要说。比如在职能部门,我国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构成。其中,前两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已于2006年开始执行;后两方面则主要由地方财政支付,目前尚未规范执行到位。既然津贴和奖金尚未规范,显然给了相关部门“多劳多得”的理由。但是必须清楚,“多劳”主要出现在拥有审批权、征收权、罚没权的部门,“多得”则是“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结果。
对于这个结果,不仅作为“城外人”的群众意见很大,就连作为“城里人”的公务员群体内部也颇有怨言:明明在同一个地区,为啥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如此之大,甚至相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收入差距也大得惊人?由此看来,整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刻不容缓。
国家从设置公务员制度以来,就在强调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有类似规定,但都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并未得到较好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出台,把党内规定转化为政府规章,进一步增强了约束力,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敲响了警钟。
整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根本的是要收紧公家的“钱袋子”,进行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实现公务员“阳光工资”。公家收紧“钱袋子”,相关单位就知道把钱用在刀刃上;改革公共财政预算,就能减少和杜绝预算外资金的发放,避免以权谋私;实现“阳光工资”,就能接受公众的监督,让公平正义畅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