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不得提任不该有正副之分

时间:2013-01-31 14:08   来源:燕赵晚报

  今后东莞的“裸官”将不得提任正职和班子成员,东莞市1月28日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这样的要求。(1月30日《新快报》)

  有关“裸官”不得提任正职的规定,其他地方早已有之,比如广东省去年10月印发的《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即规定“裸官”不得提任党政正职。虽然这次东莞也提出了“裸官”同时不得被提任班子成员的要求,但对于那些已经身为正职和班子成员的副职来说,即使身为“裸官”似乎也不能被有效约束。

  限制“裸官”,我们支持先从正职“下手”,但却不应有正副职之分,对于“裸官”职务无论是正是副,不论是即将提任还是现任的副职,都应加以约束。既然都是官员,无论是正是副,一旦成为“裸官”,都可能有问题,或有潜藏的危险,那些外逃的贪官也并非个个都是正职,只要是官员,若成“裸官”都应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加以约束。不提拔是底线,主动对他们加以调查并及时验明正身,方为防范更多“裸官”出事的积极应对之策。

  实际上,“裸官”时正职还是副职是游离不定的,“裸官”不得提任正职,但他若被提拔或平调到上级部门,虽为副职但照样大权在握,岂不是就可以逃避规定了?同样,规定正职不得“裸官”,那更多没有被提任的副职,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做“裸官”了?我们担心,如此规定怕会成为“裸官”的自保法宝——我“裸官”我安全,但从实际来看,一些副职潜在的风险一点也不比正职“裸官”小。

  还有,“裸官”不得担任正职有误导之嫌,即“裸官”不得被提任,但仍可以在原职务上自由自在,那些以副代正、或者就是副职当家的“裸官”,无疑就得到了变相的保护甚至助长了他们违规的胆量。而从干部职务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来考量,这对于正职也不够公平,凭什么副职能“裸官”而我们正职就不能?

  所以,“裸官”将不得提任正职和班子成员的相关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似有误导之嫌。对于“裸官”只要够得上相应级别,不应有正副之分,更无提任就有限制而继续就任就不作限制的条件。只有在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上同等约束,即凡是“裸官”都有疑似腐败或出逃的嫌疑,都应被严密监控,更别说还有可否被提任的必要了。

  其实,跳开来看,人们争议更大的是“裸官”是否应该继续为官掌政。官员的职责所系,并非个人一身,也不是他自己的小家庭。任何官员的权限范围内都会涉及众多的人财物和责权利,官员把家人送到国外本身就有悖我们的政治理念,所以如何审视“裸官”现象,还应多方考虑,严肃对待。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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