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给裸官外逃戴上“笼嘴”

时间:2010-07-28 15: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分别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官员贪污一直为社会广泛诟病,国家在解决官员腐败的问题上更是谋计深远。政府也屡屡出新招却总不见成效,官场的腐败犹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中国年年反腐败,但是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反腐的新政策不停的出台,在打击贪官的道路上一刻都没有停过,如何出台一套行使有效的措施,能够让官员在贪污之前心理上就起到忌惮作用,从而降低贪污发生的概率,一直是社会大众的期待更是中央政府不停的追求。

  在所有的贪污中,裸官外逃最为严重,这种形式的贪污具有预谋性、计划性和资金外流性,也引起了国家的强烈关注,裸官外逃并非只是一起孤立、偶然的个案,而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从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再到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等都是贪污后外逃成功的典型案例,据媒体资料称:“我国将近有108万家属移居海外,‘裸体做官’盗走十亿人口资源,108万高干家属,每人盗走的钱财至少可以教育1000个儿童长大成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凸显出遏止“裸体做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这对预防贪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不敢说针对各类官员贪污行为都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暂行规定》的出台无疑给裸官外逃戴上“笼嘴”,在裸官外逃这一环节让大众看到了新的曙光。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中新社)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国家连续两次出台反腐新措施,我们不难看出,中央政府的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拥有良好的措施让反腐有的放矢,同样与规定措施相配套的便是执行的力度,监督、执行同样也应受到重视。有法可依是前提,执法必严是关键,只有这样,反腐新规定才不会成一纸空文。

  裸官外逃所带来的后果不仅使法律失去了威严性同时也是中国蒙受巨大的资金损失。因此,监督裸体做官,预防裸官外逃是新形势下不得不做的措施,《暂行规定》打破了“裸体官员”腐败的链条,给裸官外逃戴上“笼嘴”。(网友:谭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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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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