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裸官”穿上新装

时间:2010-07-28 15: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两个规定的出台,针对性和现实性清晰可见,显然剑指“裸官”,其传递出的反腐信号更让人充满期待(6月22日《人民日报》)。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高官凭借着手中的权利,将妻子儿女移民到海外,自己则留在国内经营手中的权利。待到东窗事发,则携带巨款奔赴海外与妻儿团聚,真可谓“进可攻 退可守”之完全之策。这样的官员被网友戏称为裸官。裸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

  其实,裸官未必都有问题,有问题的也不一定都是裸官。只是裸官的身份特殊,很难让人不对其产生怀疑和警惕。炙手可热的权利、便捷的海外潜逃之路,让反腐机关的工作难上加难。商务部曾披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500多亿美元的资金。由此可见,制度的漏洞让这些贪污的“裸官”有恃无恐,他们对待反腐机关早就做好了两手准备,而且两手都很硬。

  长期的制度缺失,让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蒙受了巨大损失,也助长了这些贪污腐败的不良风气。所以说,中央和地方接连出台加强监管“裸官”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无论是要求官员交代收入情况,还是主动报告家人移居动向,都是一种被动的监督,官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捏造收入情况,甚至以对家人移居情况讳莫如深。这样的监管政策体现出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工程中却很难对“裸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其实,“裸官”未必都是贪官。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出国留学、海外贸易已经变得十分平常,如果因为官员特殊的政治身份就限制其子女出国留学的权利,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同样,因为子女要出国深造,就要限制其父母提升的机会,这样的体制也不利于发掘优秀的人才。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裸官”未必是贪污腐败的核心力量,就算加强了对其监管,也不能从根源上杜绝贪污腐败,更何况这样的监管又是乏力的。

  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这些贪官之所以可以经营起自己的金钱帝国,绝大部分都是其手中的权利与个人的欲望无限膨胀的结果。腐败,本身就是一次权钱交易的过程。这些地方高官通过手中的权利为他人提供便利,并从中收取好处。渐渐的,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利,就成了他们牟取暴利的工具。而作为“一把手”,这些腐败官员本身就是各种监督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所以更加无需惧怕群众的检举和揭发了。

  腐败官员之所以能久居高位难被查处,并不是其所有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其权利处于“全裸”的状态,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可以任其妄为。所以说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只是一道开胃小菜,而限制官员手中的“裸权”才是治本之策。(网友:王太拓)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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