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活动,虽然其直接危害在经济层面,如导致一些单位被“敲诈”而经济受损,非法活动的组织者获得了不正当经济利益。但最根本的危害在于,公权力部门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并且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据新华社7月25日报道,继新华社7月21日播发《倪萍首度受访回应网传“花钱买奖”质疑记者调查揭“共和国脊梁”评奖黑幕》一稿揭露主办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影响力杂志社”评奖违规后,网民又发帖曝光另一主办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已8年未年检”、“评奖期间仍处于清理整顿期”、“其‘秘书长’一直无合法身份”等问题。
同一天,央视的报道称,2008年9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通过官网宣布撤销的中国矿山安全系列宣传组委会,在此后几年的时间里,其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只是挂靠单位变成了中国煤炭城市发展联合促进会、中国三农发展中心、《中国矿山安全导刊》三家单位。上述事件曝光后,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次“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并未在文化部报备,正在对其进行清理整顿;而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称组委会早已撤销。
上述两个事件虽然内容不同,但不乏共同点:一是原来公益性质的活动,演变成了盈利行为;二是虽然原先都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单位,但后来都失去了合法地位;三是原始活动都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或许可,但在主办单位失去合法地位或者批准的合法活动结束后,没有进行有效清理或终结;四是这些违法存在的机构,都因为有关部门没有严格履行事后监管职责,致使其继续违规操作。其结果是,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应该承认,不论是“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还是中国矿山安全宣传活动,其主旨都是有意义的。因为确实有许多单位称得上“共和国脊梁”,他们以自身的行动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树立了正气,让他们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导向无疑是有价值的。同样,通过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表彰重视安全生产的单位,批评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单位,这对于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是有意义的。但问题是,这些活动的开展应合规合法,不可背离其宗旨,将有意义的活动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这一切的发生,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清理。
这些违法活动,虽然其直接危害在经济层面,如导致一些单位被“敲诈”而经济受损,非法活动的组织者获得了不正当经济利益。但最根本的危害在于,公权力部门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并且难以在短期内消除。不少人甚至担心,当前会不会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类似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活动,在结束后没有认真清理而仍然处于“地下活动”状态?会不会仍有一些公权力部门在批准或委托一些第三方机构组织公益活动后,没有进行严格的事后监管而使其成为违法行为的“温床”?
因此,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有关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从行政上、经济上、法律上对本部门批准或者举办的相关活动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将情况向社会公告。只有这样,才不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才不会发生因为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不彻底而导致损害公权力部门公信力事件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