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4月份经济数据。就居民每月人均居住支出到底是多少,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盛来运表示,此前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的680元/月的数据,存在指标口径和数据的误用,不准确。有关住宅价格具体情况,国家统计局将会发布一些详细的数据。(5月12日《新京报》)
根据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随后,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核算司郑学工的署名文章,称人均居住支出为680元/月。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盛来运又表示,人均居住价格680元/月是郑学工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国家统计局,有关住宅价格具体情况,国家统计局会在近期发布一些详细数据。像居民住房支出这样重要的统计数据不断地“翻烧饼”,显然将会严重损害相关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导致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的公信力下降。
而居民住房支出统计数据之所以会出现“翻烧饼”现象,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的解释,是因为在相关数据统计口径上存在误用与不一致问题。5月4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发表文章介绍,在2010年的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由于自有住房户不需要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因此将两类住户综合在一起平均计算,得出了居民每月住房支出111元的统计数据。其实,既然是统计居民以租赁房租为主的住房支出,那就不应当让自有住房户统计对象达到超过80%的比重,再在此基础上去平均计算居民每月住房支出。王有捐还介绍说,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未包括购建房支出在内,而购建房支出显然属于居民实际住房消费支出费用,所以现行统计办法将居民购建房支出排除在住房支出统计之外,也难免会受到广大民众的质疑。
而实际上,统计部门所以会在居民住房支出数据统计上出现统计口径混乱以及数据与民众感受不一致现象,很大程度上与由统计部门关起门来确定相关数据统计口径有关。统计部门关起门来确定相关数据统计口径,就难免会在统计口径选择上出现有失科学、合理现象,甚至还可能出于种种原因而有意“选择性挑选统计口径”,从而造成相关数据失真以及与民众感受相差过大。也正因为如此,统计部门应当改变关起门来选择统计口径做法做法,就居住支出统计中自有住房户与租房户数量各占多大比例为宜,以及统计居民住房支出是否应将居民购房支出统计进去等统计口径选择问题,广泛征求公众与社会的意见。唯有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关统计口径并得出数据,居民住房支出统计数据才能与民众实际住房消费支出情况与切身感受更相符合。
统计部门统计并公布包括居民住房支出在内相关数据的目的,一是为了真实反映民众住房消费支出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二是为了为政府进行包括住房政策政策在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所以统计部门在住房支出等数据上出现“翻烧饼”现象,不但会导致相关统计数据公信力下降,而且不利于政府在住房政策决策上科学决策,以能更好地改善民众居住领域的福祉。而要避免这种住房支出统计数据“翻烧饼”影响统计数据公信力与政府决策科学性现象出现,就需要统计部门就住房支出数据统计口径选择问题征求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住房支出数据统计口径并固定下来,如此才可能得出更为真实与准确的数据,相关数据也才能与民众切身感受更相符合,并减少受到来自社会与公众的批评与质疑。(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