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婴事件“不曝光则无法治”令人痛心

时间:2013-08-20 13:50   来源:羊城晚报

  北京摔女童案近日出现河南林州版。据报道,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事件发生一个月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媒体曝光后,当地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受伤儿童由专人陪同赴京进一步检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当事警察郭增喜依法刑拘。

  媒体曝出的这个猛料,让所有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因为,我们无法想象,在北京恶汉摔死女童事件后,竟然还会有这样惨无人道又丧心病狂的事情发生。而且,上次是个刚从大牢里出来的混蛋,这次却是个从警近30年的警察。我们更无法想象,在北京摔童恶汉很可能面临死刑判决之时,这位理当罪加一等的摔婴民警,竟然只是关15天禁闭了事!社会公众在愤怒,“法治社会”在哭诉:在这个地方,难道法治已死?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事件都发生一个月了,当地却什么动作都没有。如果没有媒体曝光,现在的“迅速处理”还会有吗?难道只要媒体不曝光,恶警摔婴就不是犯罪?受伤儿童就不需要救治?国家法律就不需要尊重敬畏?——这是典型的“不曝光则无法治”。

  在中央八项规定之下,有公职人员仍然喝得醉生梦死,大概是觉得风头已过所以大吃大喝照旧;而当地从上到下竟然封锁消息长达一月之久,不仅捂住法律追责的“开关”,还想捂住众生之口,以至于京城媒体记者采访后说情电话仍旧不断,这些地方的“官官相护”已到了何种程度,也就不难想象了!

  很多地方官员虽然没有丑闻意识,却很有“捂丑闻”的意识,但凡是个所谓负面新闻,都要千方百计压下来。而且,很多地方“捂丑闻”是没有底线的。情面之外,所谓“维护地方形象”成为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对公职人员犯罪只是党纪政纪处分了事,把犯罪当作违纪问题来处理,“以纪代刑”盛行。

  泯灭人性的摔婴取乐已突破了社会道德和人类良知的底线,“不曝光则无法治”则将法律和人们对法治的信仰,极尽蔑视地踩在了脚下。将摔婴事件信息封锁起来,不启动任何法律追究程序,这就能维护地方形象吗?套用一个标题,真是“无与伦比的愚蠢”。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不将法律放在眼里,在公众心目中还能有什么公信力?让当地人都“敢怒不敢言”,又哪有什么“形象”可言?

  朱镕基在新书里痛批的“刑不上大夫”现象,在这起事件里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因为重摔女婴的是一个民警,所以警方就不立案不侦查只内部关禁闭,司法的“自由裁量权”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让一个嫌犯若无其事逍遥于法律之外。一个民警就可以享受如此“法外特权”,那些有钱有权者又有何人不可?

  “不曝光则无法治”要比摔婴更恐怖。在一个不讲法治的社会里,人人都是受害者;在一个动辄封锁消息的社会里,必然丑恶丛生。摔婴案被曝光引起众怒后,仅仅严厉追究恶警罪责是不够的,那些下令隐匿消息、践踏法律的人,更该被揪出来晒晒——谁无视法律,法律就必须给谁最沉痛的回击,让其知道法律并不是长在权贵者的嘴巴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昨晚有消息说,安阳市也组成调查组赴林州调查,并称将对“摔婴”警察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公众拭目以待。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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