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婴案“捂事”放大对公正的伤害

时间:2013-08-20 13:3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原标题:摔婴案“捂事”放大对公正的伤害

  河南省公安厅最新回应,舆论聚焦的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将严格追究林州市公安局不依法办案的责任。最新消息称,案件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林州市公安局3名主要领导已被停职。

  这样的处理,可谓严厉,但遗憾的是,未免太晚。在媒体揭露出摔婴事件之前,这一挑战公众心理底线的案件,竟被捂了一个月之久,当事警察仅被关了15天禁闭。是谁锁住了真相,又是谁擦掉了案底?

  新华社记者在林州实地调查,派出所方面承认接到“警察摔婴”事件的报警,并有值班民警出警,但令人费解的是,110工作人员查询警务平台后,表示相关报警记录并不存在。而采访过程中,当地公安局宣传人员口头答应带领记者前往出警派出所采访,实际上却在几条街上兜圈子,最后竟把记者带到酒店门口,称“先住下再说”。

  如果说“摔婴”只是肇事民警漠视生命和法律、肆意妄为的个人行为,那么“捂事”显然是一种集体过错,甚至比“摔婴”本身更可怕。在这样一件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面前,集体保持沉默,涉嫌包庇犯罪、损害司法尊严,这种集体“捂事”亵渎法律的行为,将成倍放大恶性事件对公平正义的伤害。

  可悲的是,这种集体“捂事”行为绝不是个案,也不仅限于某些机关。各种不正之风靠媒体曝光才能得以纠正,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最典型的莫过于干部选拔任免中的“火箭式提拔”现象。如湘潭县27岁副县长徐韬、湖南石门县县委副书记刘琼等,在媒体曝光之前,相关部门对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视若无睹,舆论鼎沸之后才紧锣密鼓采取调查、免职等措施。在反反复复的曝光中,政府公信力一再受损。

  监督不能全赖媒体曝光,公平正义不能迟到。“捂事”既是对制度和法律的亵渎,也是对民意的无视和戏弄。应让更多“被捂的事”曝光,也要让“捂事者”受到党纪国法追惩。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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