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 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深圳市的公共厕所分为市政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三大类。此外,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 元罚款。(8月19日《羊城晚报》)
尽管深圳市将公共厕所分成三大类,但从厕所的功能来说,不管是哪一类厕所,都是为了解他人内急,提供方便的服务是厕所的首要任务。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厕,民众也有维护公厕洁净的义务,然而,规定公厕内“尿歪了罚款百元”,未免让人啼笑皆非,因为无论是从人的生理还是尿的“精准度”而言,尿在便器外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如果对故意破坏公厕环境卫生者实行罚款,从而让更多人自觉遵守公厕秩序,对于公厕的管理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现实的情形是,在公厕内“尿歪”,如何判定是故意还是非故意?还有就是怎样的“尿歪”才能罚款,这方面也没有明确的细则。更关键的一点在于,如厕者到底有没有“尿歪”,这个行为由谁来监控,难道派工作人员紧盯住每位如厕者,或者在公厕内安装摄像头?按照种种可行性推断,“尿歪罚款”并不具备多少可操作性,相反的是,收取罚款即便能够施行,也是另一种“以罚代管”,对于公厕管理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任何城市的公厕,都不排除有个别素质低下者,随意破坏公厕的环境卫生,但总的来说,故意“尿歪”对公厕“涂鸦”的人相对很少。“尿歪”动辄罚款百元,多少有些“唬人”的味道,倘若如厕还得时刻惦记是否会被罚款,所有如厕者都有一种被“盯”的感觉,公厕管理的人性化荡然无存,间接影响的将是城市形象。
不久前,某地公厕卫生标准细化到禁超“两只苍蝇”,曾引发舆论的一片哗然。同样在深圳,此前曾出台禁烟条例,实行14年却未开出一张罚单,这些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城市的“管理病”。至于“尿歪罚款”是否可以有,政府部门不妨听听民众意见,可以肯定的是,不论何种管理都需要跳出“罚款怪圈”,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以正面宣传引导潜移默化,让城市管理多些人情味,才能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