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碾死我”喊出社会锥心的痛

时间:2013-07-04 13: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不要碾死我。”6月30日,一红衣女子在大罐车底下,发出求生的最强音。据资源摄影发烧友聂志义介绍,6月30日13点30分许,他经过荥阳市中原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300米处时,看见一辆从小巷往万山路上拐的电动车,被一辆红色大型水泥罐车“咣”的一声碾到轮下。电动车被巨大的推力向前推着,与路面摩擦,火花四溅。(7月3日 《郑州晚报》)

  被车轮碾压的生命原本需要得到尊重,在第一时间接受救助。但是,“不要碾死我”的呼喊声音却深深刺痛了每个人的内心,这声呼喊让每个人感到心酸无比。这声呼喊似乎就是每一个人的呼喊,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被碾压在车轮之下,不是得到救助而是发出如此呼喊,本身就说明,出现如此交通事故之后的处理机制。对于肇事者来说,缘何会选择碾压而不是施救?这样的悲剧在佛山曾经上演,一个小孩童被过往的多辆车碾压。由于肇事者都有逃避责任的倾向,如何鼓励人们施救乃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常识。

  “不要碾压我”的弦外之音很明显,那就是来自于渴求生命之本能以及来自内心的恐惧感。司机驾驶大车,由于视域的局限往往看不清楚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行使的实际状况。有的肇事者在撞人之后,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这种肇事属于非故意。但可悲的是,现实中屡屡看到的却是肇事者发现有人被碾压而选择再次碾压,直到生命的终结。在感叹肇事者道德沦丧的同时,也需要拷问现实道德和法律的真实状况。到底是什么在鼓励肇事者选择碾压,又到底是什么导致肇事者根本无视生命的价值。生命的意义非同小可,因其唯一性而独特,无端消失在车轮下被碾压致死的生命,不应该止于扼腕叹息。

  对于肇事者来说,假如选择了让被碾压者生,他将承担其巨额的费用以及后遗症。在最大可能的情况下,肇事者的一生轨迹也就从此改变。而如果肇事者选择让被碾压者死,他将付出一次性的赔偿费用。在心理的天平之上,肇事者无疑会倾向于后者。所以,现实中的悲剧会一次次上演,这显然已经超越了道德沦丧的范畴,而是涉及到法律规范的领域。假如对于被碾压者来说,无论其死亡还是受伤都会有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处理机制,而不是让肇事者倾向于碾压死,那么,这将是最大的功德。可惜的是,这样的机制目前还遥遥无期,最现实的选择成了肇事者最佳的选择,那就是反复碾压。

  所以,当“不要碾死我”喊出的时候,感到颤抖的除了人心外,还应该是道德的基准点和法律的临界点。在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感受社会温度的能力,人心不古已经现实一种。但到底是什么促使人心越来越不古的,那必须追问法律的责任,尽管,法律并不规范道德,但是道德的后盾,有何种法律就会有何种道德呈现。(中国台湾网网友 王传言)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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