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说,“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对我国城市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在我国的城市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城市建设速度与城市管理水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城市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公众对城市管理者缺乏客观的判断和评价等。
在城市管理中对小贩的管理特别考验人。因为过分照顾行人自由行路权,或者出于城市美学的需要,而去限制、剥夺小贩谋取基本生活费用的权利,就容易导致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对立与摩擦,使得在管理过程中经常“擦枪走火”,甚至充满暴力——既有执法一方的暴力失控,也有被执法一方的暴力对抗。
即使管理部门存在大量“临时工”,其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也往往被符号化成官民冲突,而使得整个管理团队陷入极其负面的公众评价中,成为被社会嘲讽、讥诮的对象。
印度也曾通过各种方式限制街头小贩,结果被小贩们告上法庭,经过4个月的斗争后,印度最高法院于2010年10月作出裁决,小贩胜诉。判决书指出:和行人的自由行路权一样,街头摊贩的谋生权利同样需要保障。政府需要保障两者间的平衡……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合理的规范,才能使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权利达成平衡。“不能因为路边摊贩贫穷、无组织,就让他们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处于混乱状态,更不能用不断变化的行政规划决定他们的基本权利”。
“合理的规范”让两种相互冲突的权利达成平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谓的“合理”,在我看来,首先是小贩的合法权利要得到确认。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为可”——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去做什么,即可认为法律是允许他们做的,小贩也是如此,只要其所经营的物品不违法,即使是无证也不能视作违法;二是管理者对小贩要有贴心的、合理的安排,而不是一厢情愿式的“照顾”。譬如入室经营,被不少城市所采用,亦被视作关心之举,可谁又问过他们,这是不是他们心目中理想的模式?或许,对于小摊小贩来说,规模化、集约式的室内经营并非是最佳选择。
太阳比寒风更容易让人脱衣。温情往往比强力更具让人服从的力量,小贩管理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