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开出租” 真相如何?

时间:2012-11-29 14:18   来源:西安晚报

  媒体报道称湖南邵阳市绥宁县财政出资100万元,县城管局预订61台小车并成立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绥宁县常务副县长赵逢春表示,当时考虑到更方便的因素,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确实做出了此项决定。目前,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客运管理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绥宁县展开全面调查。(11月28日《潇湘晨报》)

  出租车行业虽属于特许经营的行业,但并非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安全的行业,没必要由政府部门直接出资经营。绥宁县出租车偏少、打车难是事实,但完全可以通过增加出租车数量,引进有实力的出租车公司来解决,用不着城管局直接经营出租车业务。

  城管局成立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既违反了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禁令,也有与民争利之嫌。原本县城里的出租车该怎么解决?是收编进城管局的出租车公司,还是将其彻底赶出市场?人家本来干得好好的,这不是砸人饭碗吗?就算当地允许个体出租车和其他出租车公司存在,但他们能和身为执法部门的城管局竞争吗?退出市场恐怕只是早晚的事。

  对消费者来说,城管局开办出租车公司也不是什么好事。别说城管局没有出租车公司经营经验,管理和服务很可能跟不上,万一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了纠纷,恐怕投诉起来也会遇到麻烦。因为绥宁县城管局本身就是当地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下,显然很难确保公正执法。

  如果出租车经营者存在问题,政府完全可以依法监管与处罚,用不着大包大揽,由主管部门直接成立公司运作。城管局“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公司整体打包推向社会”的打算也很容易让人怀疑,有关部门是不是想借成立出租车公司,把现有的出租车经营者全部赶出市场,为内定的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创造条件。

  “城管开出租”的真相如何,希望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能够查个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让做出这一荒唐决策的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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