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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女友受审,又是一条“标题党”?

2013年01月17日 14:09:00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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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贵英案于前日开庭,因为是“周克华女友”,所以引来莫大兴趣——昨日的不少报网,均在头版置顶,做出了一个大标题,说是张贵英 “不确认被击毙者就是周克华”,于是沉渣泛起,猜疑复又纷纷。

  为什么说“泛起”呢?因为几个月前,周克华被击毙之时,也有飞短流长,说被击毙者不是周克华,还凿凿断言,说那是一位民警!于是流言四起,人心惶然,直到警方拿出确凿证据,包括DNA等等,才趋向平息。

  现在这流言又给翻出来了,那条“不确认被击毙者就是周克华”的“意义”倒是十分明确的,但张贵英在庭上,“不确认”了甚至“否认”了数月前“被击毙者”就是周克华吗?原文没有这样的“标题”,多数文中也没有这样的内容,有的说张贵英在当庭出示的12张照片中,将另一人误认为周克华而已,而她的律师也只是认为 “凭照片还不能断定被击毙的周与张贵英同居男友是同一人”,等等,并无关那个数月前“被击毙”的是不是周克华。但是不管这么多,有的神来之笔,有的抓住张贵英一句模糊的话无穷放大,硬是做出了并不模糊的“大标题”,赫然置于“要闻”,可见“标题党”的兴趣所在、意向所指和胆略了。

  张贵英案将要开庭的前几日,报网三番五次大题预告,“三日后”、“明天”、“今下午”将如何如何,可谓不吝篇幅,媒体更是派出记者,远赴山村寻访张的父母直至追到她的奶奶,关于张贵英的“美女照”以及她的一言一行,更是大幅多图悬于报网。也有网友读者,说这是“另一种娱乐化”,又是用“追星”的方式在炒了。

  但现在看来,恐怕不只是一点“娱乐化”了,有些报网,似乎一边倒地同情这位“女友”,“不知道论”、“无辜论”,众口一词。这也不是不可以,谁都可以有一己的倾向嘛!但作为媒体,总得公允持中吧,媒体不是律师——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受了人家的委托,他的职责是作有利于当事人、罪轻或罪无的辩护,所以他可以“一家之言”,倾向性本应十分明显。但不是说媒体是“公器”吗?所以应当有“平衡”原则,如实持中地反映公诉方和辩护方的意见,“两边”都要讲,“两边”都应当有“对抗”,“一碗水端平”,才能客观地报道庭审。如果因为一己的倾向和“追求”,故作“选择性失明”炒成某种“一边倒”,那就不是我们天天讲的“公平、公正、公开”啦——至于张贵英有罪还是无罪,我们不妨拭目以待,看法槌如何落下哦。(谢斯)

[责任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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