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应该如何“说话”

时间:2012-12-20 11:05   来源:解放日报

  日前,深陷塑化剂风波的茅台集团在贵阳召开媒体见面会。始料未及的是,与会专家的言论激起了更大风波。其中,“塑化剂比较安全、三聚氰胺基本无毒”,“人类排毒、解毒能力强大,有毒有害物质基本应付掉”,“每人每天喝两斤茅台没事”等等表述,更是引发了舆论的批评。

  茅台塑化剂风波酝酿发酵,揭发者、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说法莫衷一是,真相依然扑朔迷离。如果再考虑到揭发者的身份、茅台订货会在即以及资本市场上大规模的做空运作,则更显得内幕重重。根据已有的信息,我们还不能对事件的是非曲直妄下结论。越是在这样的当口,越要保障相关各方“说话”的权利,因为对任何一方实施“禁言”,或者漠视甚至遮蔽其主张,都可能使事件的发展偏离公平正义的轨道。

  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消费者心理风声鹤唳的当下,一项指控、甚至一条谣言就重创一家企业的例子并不鲜见。企业是创造财富、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提高民生水平的源头活水,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符合我们的根本利益。对于违法犯罪的企业固然要追究责任,但对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则必须切实保护,尤其是对于知名度美誉度都很高的企业,更要悉心呵护。从这个意义上看,茅台“说话”的权利尤其需要保障。塑化剂的有无、是否超标、毒性如何,相关规定是否科学合理、人体耐受量究竟几何,这些问题都并非不容争论;邀请专家和相关组织,为自己的申辩提供专业支持也无不妥。只要有理有据,茅台的“说话权”就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因为只有在各方的主张、证据和逻辑都得以充分表达,指控和申辩都能够平等开展的情况下,结论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保障。

  然而,拥有“说话权”并不等于可以“乱说话”。如果作为科学研究,那么塑化剂的毒性、人体的耐受量都尽可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但是在具有“公关”性质的媒体见面会上,不呈现论证过程而直接抛出结论到底有些轻率。这个结论又恰恰违背公众的普遍认知,那就不但难以服众,还有打着学术权威的旗号,为企业洗白开脱的嫌疑了。至于以人类没有灭绝、寿命反而百年翻番来论证其“强大的排毒、解毒能力”,不但没有任何逻辑可言,而且流露出丧失了基本人文关怀的冷漠。人类寿命百年番翻,乃是拜科学昌明、经济发展、社会安全和卫生进步之赐,绝非由于“百毒不侵的强悍生命力”。如此论断,所可能导致“食品带点毒没关系,人体经受得起”的解读,则更会挑战人类文明的基本伦理。

  这些与会专家,有的是国内顶尖高校的知名教授,有的是行业协会的权威人士,都拥有影响巨大的话语权,但他们也不能随意滥用话语权。不分场合、漠视受众、不要逻辑、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企业而言,不但无法成为保护利益的盾牌,还会成为损害形象信誉的利剑;对专家自身而言,只会使人对其品质和学术水准徒增怀疑;对公众而言,这种轻率鲁莽的言论只会挑动极端情绪,损害业已脆弱的信任关系。

  可见,保障“说话权”很重要,但用好“说话权”,学会如何“说话”同样重要。有担当、负责任的企业,应该首先学会尊重公众利益,尊重公众情感,而不是仓皇之下的口不择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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