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罚” 目无王“法”

时间:2012-12-19 15:17   来源:燕赵晚报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设伏抓嫖钓鱼执法”的相关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原胡家庙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出庭受审。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胡家庙派出所原所长李某、胡家庙派出所原教导员刘某就商议对民警所罚款项提成奖励。民警白某、刘某等多次在辖区内抓嫖,对当事人罚款后获得提成。(12月18日 人民网)

  人民警察维护治安扫黄打非本来是正义之举,但要是为创收、为提成,甚至设圈套钓鱼执法,那就彻底变味儿了。这些人利令智昏知法犯法,他们的龌龊行为不仅败坏了警察的良好形象,更践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有道是:钓鱼抓嫖搞创收,如此“执法”实在牛。害群之马须严惩,莫让警徽再蒙羞。另有诗为证:为得罚金胆似斗,香艳“鱼饵”养在手。狼狈为奸咋治安?钓鱼执法行为丑。(文/纪立刚 诗/闲光碎步、文大侠 题/何宇昂)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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