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幸福”并不只是涨工资

时间:2012-11-07 08:48   来源:人民网

  据上半年南京幸福都市民意问卷调查显示,南京市民对幸福都市的总体评价为78.66分,其中城市认同感88.55、家庭生活满意度87.88、幸福都市综合满意度83.18,而收入状况满意度68.48,排名垫底。(11月5日《现代快报》)

  最近一段时间,类似调查纷至沓来。就在近日,《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研究室联合发布的“2011-2012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收入是最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因素,于是“提高工资水平”便被解读为提升公众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然而透过表象看就里,将“最幸福”简单理解为涨工资,恰是误读了“最幸福”,至少未能全面理解“最幸福”。其实,仅就经济层面而言,公众的“最幸福”或曰幸福诉求,不但指涨工资,而且更指收入分配的公平。

  民众不满意收入状况,并不只是指工资增长迟缓。事实上,这些年城市居民的收入每年都在增长。以最低工资为例,各地年年都有两位数的增幅。最低工资抬高了,各行各业的薪酬也水涨船高。至于企退职工,更是养老金连涨8年,基本上翻了一番。显然,真正影响了公众幸福感的,恰恰是分配不公,收入差距不断拉开。比如同是退休,企业员工即使8连涨,也不过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三分之一。至于在职人员,命运决定收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在一些垄断行业,即使你是懒汉,也照样拿了高薪又拿好福利;而在其它较之于垄断行业更辛苦的行业,纵然如劳模,也照样多劳少得。而比之于因行业不同造成的“同命不同价”,同一单位内的“同命不同价”,亦是面广量大。如果不在“体制内”,属于劳务派遣,与体制内的正式工相比,就是“二等工”。何谓“二等工”?媒体曾有比方:有一群人挥汗如雨地作业,另有若干戴着太阳镜、打着遮阳伞、扇着扇子的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前者月薪二千,后者工资过万。那挥汗如雨的人,便是“二等工”,体制内的正式工,就是工资过万在旁边指手画脚的人。非垄断行业也不是不涨薪,劳务派遣工也不是不涨薪,然而垄断行业也罢,“体制内”也罢,涨一次薪就够前者涨几年。几年之后,彼此的差距越拉越大,马太效应在涨薪问题上再次演绎得淋漓尽致。

  社会财富如面包,一部分人得到的特别大,必定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得到的特别小。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为1.6—1.8倍,日前最高与最低之比为扩大至4.2∶1。而世界上多数国家行业间差距在1.5—2倍左右。机会不平等不仅影响到收入公平,而且损害社会的价值观。

  最近幸福成为热词。什么是幸福,答案很多。作为一种高度的的生活满意状态,幸福除了物质层面的影响,还有更深刻的背景,这就是公平,能够平等地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而不公平恰恰是瓦解幸福感的强效剂。说白了,少数人吃大蛋糕,多数人吃小蛋糕,即使后者也在吃蛋糕,也难言很幸福。在民众心目中,分配有公平才会有幸福。分配公平当然不会一蹴而就,但具体到过程,要明确某些衡量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指标在未来几年要控制到什么水平,解决突出问题的阶段性目标及政策措施,要体现为收入分配向中低收入者倾斜,让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比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更快,使民众能够看到取得的进展,让中低收入者赶上经济增长的脚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