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来武汉出差的杨先生因在肯德基就餐时,目睹员工不戴手套制作“汉堡包”,一气之下欲掏14万元购买2000份外带全家桶,放在店前展示警示市民。店方卖出22份后,拒绝再卖。目前,卫生监督部门已介入调查。有人对杨先生的举动竖起大拇指,也有人认为他钱多“烧得慌”。(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2版)
既然是维权,按说应该以商家付出代价,消费者获得补偿作为维权的目标才对。从这个角度来看,明明是维权,消费者居然反而还要自掏14万巨款购买商家的产品,的确有脑子进水之嫌。
不难设想,如此维权的效果,其实意味着消费者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而商家反倒因此而赚得盆满钵满。面对这样的“烧钱维权”,遭遇维权的商家,没准都要受宠若惊,暗地里偷着乐,甚至巴不得这样的维权来得再猛烈些才好。
事实上,不仅要消费者埋单,商家还能从中受益,让商家成为最大赢家的维权方式,的确与维权的初衷相悖,甚至根本就是南辕北辙。尽管按照这位维权者的说法,自己有能力支付这笔钱,而之所以花这么多钱来维权,也是希望以此警醒市民。不过,这样的“烧钱维权”,其实并未真正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惩戒效应。既然违规商家还有望因为违规而获得可观的销售额,“烧钱式”维权更有可能形成一种适得其反的负面效应。
虽然“烧钱维权”也的确制造了一定的轰动效应,买下全家桶堵门抗议,也的确把几名食客吓得不敢再吃了。不过,这样的维权方式,一方面难以复制——毕竟,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有能力去这样“烧钱”维权。
另一方面,用全家桶堵门所制造出的警示效应,也仍然相当有限,既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会因为这一阵势而不去吃,更多其他门店的生意,多半也不会因为其中一家出了状况而受到影响和波及。而类似的违反餐饮卫生规范的行为,却极有可能在各家门店都存在,“烧钱”不少,消费者的权益其实很难说获得了有效的护佑。
不难看出,“烧钱式”维权的确难言理智。不过,假如全归之于消费者的理性不足,恐怕也并非事实的全部。现实中,各种砸车、砸冰箱式维权,之所以在国内屡屡上演,消费者维权的困难,维权渠道的不畅,以及因“店大欺客”而形成的侵权行为固化,的确对消费者维权构成了难以逾越的屏障。
即便是消费者权益维护组织,在帮助消费者维权方面,也同样效率不高,难言给力。如此背景之下,缺乏维权通道的消费者,自然只能寻求其他途径,为了获得眼球效应,不得不采用“烧钱”的出格方式维权,的确也是无奈之举。
相形之下,国外的消费者权益,则往往被摆在第一优先级,仅仅是因为轻微对于消费者权益的忽略,都可能付出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商家当然不敢在事关消费者权益上打任何主意,更不用说胆敢在至关重要的质量环节疏于管理和严重违规了。
从这个意义上,“烧钱维权”与其说是彰显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毋宁说更多暴露出当前消费者维权的处境仍然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