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凌晨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蒙AK1475的宇通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上追尾,致两车起火。事故导致客车上的36人死亡,客车车身被烧至焦黑,仅剩框架。
这个黑色的残骸如此“眼熟”,情况也竟然惊人相似:凌晨、双层卧铺车、长途客运、多人遇难……一年多前的7月22日凌晨4时,也是一辆宇通双层卧铺客车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明港段起火,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现场的客车残骸和今天的一样焦黑、惨烈。
事实上,“7·22”京珠高速客车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安监总局等部门曾针对双侧卧铺客车出台多条举措。遗憾的是,这一切都未能阻止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不禁要问:“三令五申”之下,为何黑色悲剧屡屡重复上演?
“强制监控”能否监控
“7·22”京珠高速客车事故发生两天后,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曾主持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对卧铺客车的两项“特别监管措施”:第一,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第二,针对凌晨3时至4时事故高发的规律性特征,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
交通运输部随后解释称,第一项措施是为了完善动态监督,掌握客车动向;第二项措施则是因为该时段事故多发,司机容易疲劳。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一名专家曾在这项政策出台后告诉本报记者,按规定,所有卧铺客车上都已安装了GPS系统,安装视频是为了进一步监测,“安摄像头,可以监测谁上车,随身携带了什么”。
“强制监控”执行效果如何?
今年6月20日1时50分许,沈海高速公路1908公里下坡左转弯路段(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境内),一辆由无锡开往厦门的闽DY5719号宇通牌双层卧铺客车,翻坠入道路右侧36米深的山谷中,导致17人死亡,2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有记者去肇事车辆所属客运企业查看正在运行的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发现“系统的实际效果之差令人咋舌”:GPS超速报警设置没有与运营线路实际路况挂钩,设置的统一限速值与实际路况及限速要求严重不符,即使车辆在行驶路段已经超速,GPS也不会报警。
在相同路段的车辆上,安装有3个摄像头,分别指向车门和两个过道,无一指向驾驶人,起不到监督驾驶人驾驶行为的作用。
更夸张的是,包括肇事车辆在内,该公司的70辆省际客车、44辆市际客车虽然安装了车载录像监控系统,却都没有随车配备数据存储装置。“如此安装的车载录像监控系统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没有安装车载存储装置更是难以想象。”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一部副主任应朝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