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曹一
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有专家称,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8月5日新华网)
家属们早已相信,医生不收红包,就不会好好治病,红包已经从偷偷“塞”变为公开“送”。红包能一直送下去,一方面说明医患双方已经形成“默契”,患者虽有怨言但一定要送,医生虽不情愿却还是在收;另一方面也显示,患者确实通过送红包得到了某些便利,例如能提前手术、优选床位等,家属也不傻。这似乎已经超出了“人情社会”能解释的范围。
医生地位与收入的倒挂,让“红包”成为补贴家用的手段,而在医疗程序上的漏洞,又给了医生给患者提供便利的空间。“送红包”从人情往来变为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如果社会本身不正常,到处需要打点,需要“红包”来润滑,一纸文件可以改变吗?退一步讲,如果医生的知识和技术价值不能从正常途径得到体现,而需要通过灰色收入来补偿,一纸协议又能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