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拒红包”,还需“签单惧红包”

时间:2012-08-03 15:50   来源:法制日报

  陶小莫/画

  今年下半年,全国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为此,卫生部近日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要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8月2日《新京报》)。

  卫生部拟通过医患双向签字的办法,从源头抓起和管起,让“红包腐败”日渐式微,显然是一种可行探索和有益尝试。而赞赏之余,笔者又觉得意犹未尽。

  “签字拒红包”的举措,当然要比不警醒、不签字来得好。但也不必讳言,倘若仅仅凭着这么一招“双向签字”,恐怕还是很难让一些“久病成医”的患者会深信不疑于“医生真的不收红包了”。因为,现实语境中,“说归说、做归做”的“两张皮”现象,岂止存在于医疗领域。而且,最新的一个实例是,江西某医院的一名医生,由于退回了患者家属送上的“红包”,反被误解为“可能拿了更大的红包”,竟被截在半路砸得头破血流。

  所以,“签字拒红包”的倡廉设计值得肯定,但也不能过于自信和迷信。依我之见,如果在此基础上,再配套一个“签单惧红包”的惩戒机制,效果也许就会好上更多。何谓“签单惧红包”?就是医疗单位再出一个补充规定,若有哪些医务人员在签了拒收“红包”的协议后,仍被投诉和证实私下拿了患者“红包”,不管“红包”大小、数额多寡,一律实行替涉事患者代付所有医疗费用的惩罚。

  我们可以相信,绝大多数的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同样对“红包腐败”是避之不及、深恶痛绝的。因此,“签单惧红包”针对的只是少数医德沦丧者,这种“贪小失大”的预警机制和贪婪风险,要说也未必会让多数白衣天使感觉是种“苛政”。

  商有商道,医有医德。既然现实中许多商家为求创牌树信,针对出售商品敢于作出“假一罚十”之类的明确承诺,肩负救死扶伤光荣使命的医疗单位,又何忌“签单惧红包”的自律声明?我倒觉得,如果一些公立医院言行一致,真的想把自身打造成为受人推崇的“无红包医院”,那么,参考并落实“签单惧红包”的惩戒机制,确凿可称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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