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某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的延误,航空公司为安抚不满乘客情绪,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被该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
又是这家航空公司!早在5年前,这家航空公司就建立了“黑名单”制度,美其名曰“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称“有过霸机、占机,冲击登机口、野蛮打骂工作人员等极端行为”的旅客,或“违反网上订票要求,恶意霸占低价舱位的代理或黄牛”将被列为“不受欢迎者”。此举引发“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利将乘客拉黑”的广泛争议。
囿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国外不少航空公司都建立过旅客“黑名单”。但其范围与程序,都经过严格限定。譬如在一些国家,这个名单由国家安全部门制定,对象主要包括恐怖分子、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等。此外,多半是因寻衅滋事、危及他人安全,像一名香港男歌手数年前搭乘航班时,酒醉攻击空姐,被航空公司列入不受欢迎“黑名单”,今后不再搭载。
反观新闻所说那些进入航空公司“黑名单”的乘客,多少有点冤,让人难以接受。飞机延误8个多小时,是人都会烦躁,情绪难免波动,而航空公司的服务不细心、不到位,进一步激化这种负面情绪。重要的是,这些乘客在维权时,只是要求赔偿,不赔偿就拒绝登机,虽有点过激但并没危害到飞行安全!航空公司不扪心自问,检讨自己的服务质量,而是将合法、理性维权的乘客列入“黑名单”,实在说不过去。如果乘客这样的行为都被“拉黑”,相信每位乘客都是潜在的“黑户”。
且不说航空公司基于狭隘的利益,随意将乘客“拉黑”的行为于法无据——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只能由国家机关或由法律授权的机构才能行使,且严重损害乘客的权益,对航空公司本身来说,也未必是好事。在一个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的诚信、声誉意味着什么,明智的企业家应该十分清楚。不乘你家飞机,可以选其他航空公司,你凭啥这么牛?乘客是朋友而非敌人,航空公司与乘客是合作而非敌对关系,也许航空公司应该先弄清楚这种定位,并摆正自己的位置,一切就好办了。
和气生财嘛,何必和钱过不去呢?(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