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人民日报》7月9日)
以前政府采购只局限于办公用品,现在则扩展到工程、服务等产品;公共服务所需要的产品,如今都尽量纳入了政府采购程序中,这是为了保证财政规范。采购规模增长的同时又做到了节约,据专家分析,是因为采购预算没有用完,预算减去实际花费,历年相加,就得出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的结论。
首先说说采购规模,其增长的确是必然趋势,因为公共服务的规模在扩大。受访专家说,“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仍然较窄,规模较小。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范围非常宽泛,采购规模一般占GDP的15%至20%。”事实上,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购买私营部门的服务,并用于服务公共事业。譬如美国的福利事业,基本上是政府以财政为杠杆,利用“外包”形式让社会公益组织着手进行,这个过程自然也属于“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实现公共服务的“外包”,市场效率就得以引进,政府权限也不至于扩张。如果说政府采购规模扩张有客观原因,那么同时也要看这样的扩张是否带来服务效率的递增,舍此而谈节约,就不可取了。
再说说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回顾既往新闻,一些省市的超标采购、突击采购,莫不是在预算的框架内进行的。政府采购虽然有预算约束,但预算的编制仍然有缺陷。譬如突击采购,就是惧怕来年预算缩减,通过突击采购,好把当期预算用完。如果预算本身做不到节约,政府采购的节约根本无从谈起。粗糙的预算下,政府怎么会精打细算地去采购?
政府采购要做到节约,就得让政府习惯精打细算,要让政府在给定的预算下,买来更多、更好的产品。人们常说预算卡死,就不怕政府不节约,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果政府不希望创造更高效、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即便预算卡死,它也学不会精打细算,至多只是多买点办公用品,少买点服务产品。(肖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