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比的不只是价格

时间:2012-05-17 14: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内地景区票价普遍贵过外国:张家界系卢浮宫3倍”“国内景区票价多超外国:张家界245元 富士山免费”…… 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三年解禁期将到,全国多个知名景区年内涨价的消息在媒体上又掀起一股感叹“玩不起”的风潮,而中外门票价格的对比成为一个有力的论据:你看人家发达国家的门票都那么便宜,我们怎么就那么高?

  这种“中外对比”的逻辑非常符合大众的接受习惯,我们拿着一个极其简单的中外各知名景区票价对比的表格,便会理直气壮义正言辞地责问:你看看人家外国?为什么我们的地方政府都把景区当成摇钱树?的确,一个个数字列得清清楚楚。但是先别动怒!许多评论已经指出,景区涨价是一种短视的行为。难道中国景区就毫无知觉么?

  中外在景区票价上差异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国对遗产管理体制的不同。以常被我们视为“榜样”的美国为例,美国的国家公园体系是遗产管理中规模最大、制度最早、最完善的世界遗产体系。它是一种垂直的体系,即由国会制定适用于各州的国家公园管理法规,执行由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而国家公园管理局内部下设的中央执行机构与地方执行机构都同时向局长负责,在行政地位和行政力度上是平等的。在经营模式上,多部联邦法律、规则、标准和执行命令保证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作为国家公益事业在联邦经常性参政支出中的地位,联邦政府的财政拨款一直是各景区运营费用的主要来源,其余为社会捐助。1965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特许事业决议法案》,公园获得的经营收入除上缴国家公园管理局的部分外,其余只能用于改善公园管理。这样由于管理者自身的收益来自岗位工资,既排除了地方政府的干扰,也避免了由于管理者自身原因产生的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

  而我国的世界遗产管理是在原有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继承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分割”模式,对旅游资源实行“属地管理”。管理单位既承担政府管理职能,名义上遗产景区是一种特殊地域管理的政府行为,但实际上景区管理机构有明确的盈利目标,自负盈亏。行政法虽然赋予了景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权力,却没有充足财政资金支持,管理机构的经费自筹。主要筹措方式就是利用景区资源进行旅游服务经营获取收入,景区门票的涨价、景区内的各种违规经营便难以避免。

  因此,仅靠行政手段规定景区涨价频率不得超过三年一次,只是一时压制住了涨价的风潮,如今时间一到便会成为各景区报复性涨价的借口。当然,美国的遗产管理体系也并不一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比如垂直管理体系容易忽略风景区与周边地区关系的处理,中国游客数量巨大,财政投入相对不足。但是这种管理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制度,这种政府真正将遗产保护视为公益事业的理念,都值得我们借鉴。中外景区对比,比的不应仅仅是门票价格,政府需要寻求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合理的财政投入才能让公众“玩得起”。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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