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按照要求,各地摸底情况近期将对外公布。截至16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收费公路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比如北京,去年收费60亿元,日均进账1637万元。(10月17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让公众目瞪口呆的结果,更是一个让公众失望的结果。公众本期待通过“公布收费公路的运营情况”看到一个透明的收支账,以期监督乱收费和超期收费现象,没想到却看到了一笔笔让人无语的烂账。收费公路年进千亿,似乎是暴利的;而累计债务却达近八千亿元,似乎又是巨亏———每年的千亿收费,不要算还银行的贷款本金了,就是都用来偿还利息,都显得很吃力。比如北京,去年还贷20.6亿元,但其中贷款本金只有0.5亿元,其他还的只是利息。如此收费还贷,得收多少年啊,到我们的孙子辈儿估计都还不完。
这一次收费公路的运营情况公开,不是一次“方便公众监督”,而是一次公路自证收费正当的机会,一次收费公路“危机公关”的机会——— 不要总批评公路收费,修路欠了银行那么多贷款,不收费拿什么来还贷款;总说高速收费高,可收的那点儿费,连银行利息都付不起。当然,数据的真实性和收费的流向颇值得质疑,比如管理成本太高问题。还是以北京为例,北京去年收费60亿元,可只拿出了20.6亿元用来还贷,其余近40亿元都用于养护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这种“运营管理支出”是不是太高了点儿,不能把畸高的福利成本全部算到“运营管理支出”中,不能将“养路费”变成“养人费”。从各省的支出都能看出来,这项“运营管理支出”都非常高,欠银行的钱再多,可“运营管理支出”一分钱也没少支出。
不过,从公开的账目看,公路即使把收到的钱全用于银行还贷,很多公路也很难在20年中还清贷款——— 过去我们都把矛头指向了收费者,指向了地方将高速公路当提款机,现在看来,根本问题并不在乱收费和高收费,而在于收费还贷政策。有收费还贷政策,必然会有高收费,而且是绵绵不绝的高收费。
日进千万,年进千亿,却仍债台高筑:这一荒唐的现实,将“收费还贷”政策的高成本问题暴露得淋漓尽致。一个是看得见的显成本,就是银行的利息,贷款修路,动辄贷款上千亿,每年所要还的利息就要数十亿。这样的高成本,导致许多地方的收费全用来还利息都不够,还清贷款更是遥遥无期。另一个看不见的隐成本是,公路的收费成本。从各省公布的账目可以看到,收来的钱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经营管理支出”,说白了就是给收费管理员开工资,就是收费的成本。比如,去年辽宁省公路收费总计914659万元,运营管理支出54779万元。这还只是官方公布的,现实中那些隐性的“运营管理支出”可能更高。这些成本,可完全是收费带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