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飞行特权”之异同

时间:2011-06-17 14:35   来源:广州日报
  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一名机长拒绝为等候伊尔库茨克州州长德米特里·梅津采夫而按调度指令推迟起飞,虽然他的抗争没达到目的,但事件经网络传播后,这名官员被迫道歉。(《京华时报》6月16日)

  由此,笔者联想起前些天在我国宁波发生的另一起事件:5月8日,海航执飞宁波至北京的两次航班均“被迫”延误,本应后起飞的航班却因一位“重量级领导”登机而提前起飞,遭遇航班延误的网友愤而称宁波机场让领导先“飞”。

  中国的“重量级领导”获得的待遇是“让领导先飞”,而俄罗斯的州长要求民航机“等领导后飞”,体现的都是官员的飞行特权。但中外“飞行特权”又有所不同:

  首先是过程的不同。中国“重量级领导”的飞行特权被坚决落实,机场工作人员公然宣称,“重量级领导”本就可先飞,他们不过是在执行规定。事实上,即使按照相关规定,也是副部级及以上领导“优先乘机”而非“优先起飞”。宁波机场方面却让一个不知道什么级别的官员享受“优先起飞”的待遇,可见对权力献媚到了何种程度。但俄罗斯的州长却遭遇机长的坚决抵制,机长表示:“这不是包机,而是定期航班,请让你们的高官别迟到,这样就能和我们一起飞……”还说“请邀请电视台和记者们到这里,看看为何一架定期航班推迟。”

  然后是结果的不同:虽然中外的两位官员都“先飞”和“后飞”了,但最后结果是:宁波机场总经理就“让领导先飞”事件致歉,但那位享受特权的“重量级领导”,我们一直都不知道他是谁,官居何职。而俄罗斯的州长已经向乘客道歉,运输检察机关还将启动一项调查,调查是否有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而且这起丑闻还可能危及梅津采夫的政治生涯。

  由此观之,官员想享有特权,几乎属于人性,并不奇怪。问题在于,我们对特权敢不敢斗争,有没有一套严格的监督和惩处制度,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殷国安)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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