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在哪?

时间:2012-07-10 09:25   来源:中国网

  当我们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原因,更多的归结于“三公”经费上时,殊不知,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6600多亿,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也可认为是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然而,公众却不买账。一方面,对6600多亿有没有“水分”,很多人提出了质疑。另一方面,一项政府采购,就“节约”了这么多财政资金,可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多么的低下。

  对采购资金节约的质疑,财政部门作出了回应。有关人士表示,所谓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据悉,这一核算方法,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就一直沿用至今。问题是,这里所说的采购预算,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特别是建设项目,不同的部门、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实施主体,在确定项目预算时,相差十分悬殊。多数情况下,项目预算都是多报、高报。只要稍稍核算紧一些,就能节约相当一块资金。这是不是政府采购的作用,值得考虑。而部门的采购预算,一般也是根据需要编的,就高不就低。即便不推行政府采购,财政部门也应当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严格审查,而不一定非要通过政府采购来控制。否则,就是失职。

  这也意味着,政府采购只有建立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的基础之上,亦即预算不存在“水分”,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下。“节约”出来的资金,才算真正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果预算编制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或者财政部门把关不严、控制不紧、监督不力,仅靠政府采购来“节约”资金,就是本末倒置。

  问题是,就算6600多亿资金存在一定“水分”,如果把“水分”挤干,可能数额也不会太小。这就提醒我们,仅占GDP2.4%的政府采购(这还仅仅是2011年的数据,过去的9年,这一比例更小),就能“节约”这么多财政资金,如果象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达到GDP的15%,乃至20%,又能“节约”多少财政资金呢?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比欧美发达国家又低多少呢? 

  由此引出的另一个话题是,2011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1.13万亿元,而这1万多亿的财政资金安排项目中,到底有多少是必须安排的,又有多少是可安排可不安排的,特别是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购买的项目、材料、用品等有多少,也值得推敲。以目前政府非常重视的政务信息平台为例,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行业都建立了政务信息平台、业务信息平台,投入的资金、资源等数量也十分可观。但是,效率如何,实在不敢恭维。绝大多数信息平台都是高投入、低回报,都没有真正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更重要的,分散于部门的信息平台,大多数是雷同的,是可以集中建设、资源共享的。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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