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武汉市城管曹祥超在巡查时发现一名50岁左右的摊贩正推着一辆小车在占道卖菠萝。为了避免他再次占道,曹祥超决定对其小车进行暂扣。摊贩与曹祥超交涉时突然下跪求情。为不引起围观市民的误会,曹祥超也跪在了地上对其劝解。最后,摊贩未再坚持要回自己的小车。(4月15日《武汉晚报》)
这边厢,是摊贩追求生存机会的原则;那边厢,是城管维护公共秩序的逻辑。当占道经营的商贩遭遇恪尽职守的城管,二者的摩擦和冲突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只不过,在眼球效应时代,层出不穷的“下跪”也罢,新鲜出炉的“对跪”也罢,城管和商贩的利益博弈,显然已经异化为以“苦肉计”为主题的悲苦叙事和行为艺术。
占道经营的摊贩为了避免小车被扣,下跪求情。作为一种表演性抗争手段,“下跪”的目的显然并不是表演本身,而是为了表达利益诉求,将个体遭遇社会化、公开化,将公众的注意力作为利益博弈的“筹码”。一方面,下跪具有抒情意义上的“示弱”效用;另一方面,下跪也具有博弈意义上的“倒逼”功能。
正如社会学家斯科特所言,在强弱失衡的格局下,弱者往往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途径,以无奈的低姿态进行自卫性质的消耗战,用“以退为进”的策略来进行利益博弈。然而,强弱划分有时候泾渭分明,有时候却又暧昧难清;在摊贩面前,城管无疑是强者;而在自媒体时代的舆论压力面前,城管也同样是弱者。
在浮躁的驱动下,在喧嚣的搅拌下,“城管逼摊贩下跪”无疑会刺激老百姓关于社会平等的敏感神经,迅速引发标签化评论。从理性上看,为了避免可预期的话题炒作和舆论风暴,城管选择了和摊贩“对跪”;从情感上看,面对下跪的年长的摊贩,城管过意不去,却又不能答应摊贩的要求,只能“对跪”以求得理解。就此而言,城管“对跪”既是“柔性执法”的内在要求,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策略。
民间场域的摊贩也好,行政序列的城管也罢,都在社会分层中处于低端的位置。作为一种非常规的利益博弈手段,“对跪”折射摊贩、城管利益博弈制度化、规范化的缺失。我们都清楚,这场“对跪”实质上是利益博弈,但是双方都用弱者的形象来争取观众。
在“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路上,摊贩和城管的生活图景,都应该被勾勒得更加美好。让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结伴而行,让摊贩和城管在良性互动中走向“合作共治”,只有社会生活的规则化、秩序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以“苦肉计”为看点的悲苦叙事才会越来越少。 (文/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