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城管队员在整治占道经营时,暂扣了一名流动摊贩的小推车,为了要回,小贩当街下跪,城管队员曹祥超当即对面下跪。相关照片被网友上传网络后引发热议,支持者认为这名城管队员值得赞扬,反对者则觉得其有作秀之嫌。(4月15日《武汉晚报》)
对于城管队员和小商贩“对跪”事件,不同角度会有不同解读。有人一定会推论到城管下跪之后对于执法形象的负面影响,譬如让原本严肃和庄重的执法变成一种“互跪”的闹剧,影响执法威信等。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怎样理解终不能否定这一“互跪”背后城管队员自身具有的文明执法意识,以及相互尊重的意识。
在这位同样给小商贩下跪的城管队员眼中,商贩和他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在权利上必须得到尊重。这种下意识的“下跪”,已经与一些人眼中的“体统”无关,不仅体现了城管执法人员在面临类似的窘境时的理性应对,更是一种发自内心善待小商贩权益的体现。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各地城管执法多呈现出向柔性化转变的倾向,一些城市出现了“围观执法”、“眼神执法”,以及招聘高学历人才、招聘美女执法队等创新形式。虽然这些形式上的改变,还未能从根本上祛除城市管理领域的痼疾,但改变透露出来的是城市文明之风、人性化执法之风。一名普通城管队员和小商贩“对跪”,至少说明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已经抛弃野蛮,已经懂得了如何最大限度尊重商贩的人格和基本权益。这些是值得公众看好的“柔性方式”,也正是城管文明执法的“萌芽”。
当然,真正实现城管执法的文明与进步,与城市发展合拍,仅靠表面上的“互跪”以及展现出来“柔性”的外衣,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这种带有萌芽性质的文明执法理念,需要一个刚性的制度来呵护和孕育。一方面,在城市管理制度上包括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构筑上,应该以法律的名义充分赋予小商贩的经营权、生存权。城市不是一部分人的城市,也不是管理者的城市,是一个应该容纳各个群体、不同阶层和谐共赢的城市。在制度上应该充分保障小商贩有成长的空间,在刚性的外部硬件设置上,应充分给予他们经营的场所、完备的配套设施。
另一方面,这类还有柔性色彩的“下跪”,终属于个别城管队员的“自觉”,如何从根本上让城管执法远离暴力,需要一个刚性的约束公权力的机制。如何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如何从根本上预防不良执法行为的产生等,都需要制度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