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税”呼唤税收体系改革

时间:2012-11-29 14:19   来源:西安日报

  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在河北的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仍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当地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单,面对企业的诉苦,数额甚至可议价。(11月29日《西安日报》)

  献县等地的中小企业成了“过头税”的受害者,为了向他们要钱,税务部门的人竟然搬出钓鱼岛这个理由,真是让人失笑。之所以如此作为,是因为当地国税局已经数月没有完成收税任务了,挨了县里的批评,被逼无奈只好“杀鸡取卵”。而且,当地部分中小企业确实怕被查出账目问题,也只好花钱买平安。

  其实,中小企业缴纳过头税是被逼的,国税部门收取过头税也是被逼的。比如献县今年国税任务是2.95亿元,这个任务数是依据什么算出来的,没人知道,可主管领导必须做到“上面给数字,下面保完成”。虽然献县国税局已经5年没完成任务了,但其任务今年却增加了5500万元。上面的数字压力,逼着地方国税局举起“杀鸡取卵”的屠刀。

  “过头税”的根源就在这里:年度税收任务是上级提前订下来的,不管地方有多少企业,不管经济形势好坏,不管企业倒闭增长,只需要完成年度税收任务即可。这时,对企业来说,就会出现经济形势好时少纳税、经济形势不好时反而多纳税的局面。因为,经济形势越差,税务官员的日子就越不好过,就更得多收税。

  要想杜绝“过头税”,必须改革目前的税收体系,不能按照“计划指标”收税。现在上级部门不顾经济实际运行情况,按照上一年标准进行“人为增长”,再按增长后的数字制订税收任务,然后一级一级压下来,最后到了企业头上。这种做法就是典型的“数字出官”,是在用无数中小企业的血染红自己的头顶花戴。

  所以,政府需要解除税务部门头上的任务压力,允许他们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征税目标,而不是由上级按照“计划指标”下派任务。换言之,对税务部门必须建立一个弹性考核机制,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多收税,在企业有困难时可以延缓缴税。唯有如此,才能不收“过头税”,才能让更多的企业受益。(赵查理)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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