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税”问题恐怕在税外

时间:2012-11-29 14:18   来源:大众日报

  媒体调查发现,河北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主被约谈。(11月28日《新京报》)

  “过头税”问题,其实已经不能算是新闻了。此前,杭州杭派女装商会秘书长孟平经营的纺织服装信息商务中心,营业收入一年大约为6000多万元,目前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每年就有5000多万元,经营还处于亏损状态。但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为了完成税收任务,不仅要求该企业将今年的960万元定额营业税全部缴纳,连明年的960万元也全部“预支”了。

  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让收“过头税”,可现实中,“过头税”却依然存在。这里既有“税”的问题,还有着“税外”的问题。河北献县国税局副局长称,今年完成任务有很大困难,副县长让多想想办法。从这句话中,我们大致可以找出答案,那就是税收指标。如果说过去地方发展只比GDP的话,那么现在则要再加上一个财政收入特别是可支配收入了。如果说GDP有增长目标的话,那么财政收入就是增长指标,指标一年比一年重,必须要完成。为了完成指标,不少地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对税收人员的重金奖励,对企业的加重指标,都是“派生品”。

  现在企业生存形势不妙,亟需政府扶持减负,这个道理谁都懂。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了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个又一个服务企业的政策。可一旦涉及到税收,就一切免谈。现在,税收不仅成了地方的“生存之本”,也成了政绩之本。这一形势下,税收指标越加越重。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令五申不让收“过头税”,三令五申约束不了地方政府,又怎么能约束得了财税部门?

  可以说,正是由于涉及到地方的“帽子”和“袋子”,所以“过头税”才会屡禁不止。征收“过头税”无异于杀鸡取卵,可为了应付眼前的“年关”,谁又能顾得了以后呢?更何况,对于许多人来说,应付一年是一年,多拖一年即胜利。

  解决“过头税”问题,必须跳出税收,反思当前的财政增长指标,合理界定财政收入和GDP的比例。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财税部门端正认识,可问题绝不仅仅出在财税部门身上。让人叹息的是,在当前,并不能看到根本解决的希望。因此,对“过头税”还是坚持“露头就打”,只是,要打的是不仅是伸向企业“有形的手”,还有背后“无形的手”。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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