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红色罚单,不如改“外交政策”

时间:2012-09-21 15:27   来源:广州日报

  国庆和中秋双节就要到啦!可网友“上帝也难过”却犯愁了:大学刚毕业,年薪两万多。近段时间,先后收到了六份结婚请柬。有网友称“劫”日难过,雪片般飞来的结婚请柬则是“红色罚款单”。(9月20日《华西都市报》)

  节日前夕的“红色罚单”其实有两类:一类是“要约”的,今天请你赴约,就是要和你结盟,将来你家有事,他也会来赴约的;另一类就是来收回投资的:当初人家给你家送了礼,现在轮到你还礼了;如果你欠人家的人情,那么即使人不能出场,礼金也必须送到。

  一个人长大了,作为社会中人,必然会和其他人发生人际关系,因此也必然会发生人情交往。这种交往,必然会遵循两条原则:一是礼尚往来原则,二是等价交换原则。所谓礼尚往来,就是基本不存在“来而不往”的现象。等价交换原则,就是双方往来的“交易额”基本是对等的,价值不可能悬殊过大。有时我们会发现,一个家庭往来的对象会有很多“标准”,与有些人的往来是几千元,有的则是几百元,更有相互之间只到场不送礼的,比如,一些单位同事间就存在这种模式,这就是遵循“对等原则”。

  如果你感到人情往来已经成了一种难以应付的负担,甚至影响正常生活,那你应该调整自己的“外交政策”,使之与自己的经济能力相适应,正确处理“面子”和“里子”的关系。一是合理决定自己交往的规模,这要根据交往的必要性和自己的经济可能性确定,不需要“有请必到”;同时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交往的标准。二是在调整“外交政策”时,坚持从自己做起。如果别人已经应酬过你的家事,人家办事时,你却缩小规模不去应酬;或者人家应酬你家时标准较高,你去应酬人家时却降低标准,这都是很不实际的。只有当自己家办事时,才可以实施缩小交往规模,降低交往标准。

  所以,人情交往的负担大,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最关键的解决办法是自己敢于实事求是,制定符合自己实际的“外交政策”。我们既要服从于社会普遍规则,也可以自己去改革这些规则。如果一个独立于社会的人,连人情往来的问题也处理不了,还要因此影响正常的生活,还怎么去自立自强? (殷国安)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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