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腐败问题必须较真

时间:2012-09-14 10:27   来源:东方网

  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元伍把一学生毕业设计作品略经“点缀”后,以自己和带教研究生名义获国际设计大奖“红点奖”,被揭出抄袭剽窃丑闻后,该校决定暂定其系主任职务,并呈请校学术委员会会依相关条例处理。石元伍却认为此事只须向“红点奖”组委会“更改”作品第一作者即可,对校方停职决定表示“不理解”。

  这就叫我辈“不理解”了,譬如一位小偷窃取别人财物被抓住了,要扭送法办,于是小偷便说,我把财物还给人家就行了,“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法办?不知道作为教授的石元伍,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形同偷窃?抄袭了别人作品拿到国际上去骗奖,这样的行为改个署名就可以解决的吗?真不知这位教授是缺乏基本的是非观、耻辱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件事影响极坏,一是它丢脸丢到了国际上,在“红点奖”组委会那里,中国知识界、教授的诚信肯定打折扣。二是教授剽窃学生作品,枉为师表,丢掉了基本的师德,令人更为不齿。三是丑闻暴露后,该教授还谎称获奖作品是他“指导”学生创作的,而实际上根本没这回事,足见该教授无诚实品质,无悔改之心。

  我很赞赏湖北工业大学不掩家丑、果断将石元伍停职待处的做法。这是牵涉教师师德的大问题,而且又是丢丑丢到了国际设计界的大事,这就不允许打马虎眼,必须较真到底。治理教育腐败,就是要从严肃师德抓起。我们既要全社会尊师重教,但对师德也一定要严格要求、监督,教师职业应该受人尊敬,但教师本身应自觉树立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是要处处落实在行动上的。所以,我主张对抄袭学生作品的教师重处,至少应剥夺其专业职称,并终身不得再申报任何专业职称,非此不足以杜绝此类丑闻。

  这件事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艺术创作中如何界定抄袭问题?艺术创作中抄袭、剽窃的手段很多,最低级的是全部照抄,改个署名,这是最笨的办法,在“小偷界”属于笨贼一类;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把别人创作构思拿过来,然后改头换面,或傍别人作品构思、篇名,以假乱真;而更“高级莉窃”的办法,则是有的老师、创作指导者、评选者将学生或学员、业余作者们未发表过的创作作品或构思,进行一番“包装”后据为己有,欺世盗名,上世纪90年代时我曾听闻有关部门调查某老师把学生的剧本“改写”成自己作品的事,当时杜宣同志还问过我知不知道有此事?一般而言,此类“高级剽窃”较难认定,因为未正式发表过,原作者维权无据,故后来此事的调查遂不了了之。此次石元伍的抄袭,手法比较愚蠢,因为原作者的设计作品在学生毕业作品集上印出来过,所以作者维权就较容易。

  学术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较真,这是中国建创新型大学的前提。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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