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再敢去告状,再去工地阻碍施工,我用钱砸死你们!”看到社领导拿出10万元现金来恐吓,云南蒙自市文澜镇三义二社的村民愤怒了,“社领导的钱来路不明吧?”村民报警后,红河州创泰地产公司用767万元收买文澜镇10多名社长和村民,廉价开发160余亩村集体预留地的案件暴露于世。(8月9日人民网)
村干部作为直接联系基层群众的干部,理应成为党和政府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然而,近年来,却时不时冒出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与民争利、压制群众甚至迫害群众的事件。“用钱砸死你们”的恐吓,就是其中最直接的表现之一。
按理,由村民自治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并不在行政体制层级内。也就是说,村干部实际上并非干部。可倘若谁要真不把村干部当干部,又是大错特错。从直观上讲,他们直接管辖着上千号人,甚至几千号人,与各级机关领导干部直接管辖的人数相比,村干部所辖人数占有绝对的优势。
加之,党和政府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惠民措施的落实,小到吃个低保、上个户口,大到生老病死,几乎无一不与村干部相关,甚至受其所左右。村干部的权力早已是不容小觑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于村干部的监管长期处于较松散的状态。有的地方过分强调村干部待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后顾之忧无保障等等,一味地给村干部长“工资”、添“待遇”,像宝贝一样的呵护起来,却忽略了对村干部的从严管理。
久而久之,导致村干部权力的惯性失控。有的干部长期独霸一方,横行乡里,为所欲为,甚至不惜随意践踏国家法律。前不久曝出北京一村干部骗取1.89亿拆迁款的案例,令人震惊。“用钱砸死你们”的嚣张气焰,更是毫不掩饰地暴露出了村干部沦为奸商的“帮凶”的既定事实。
对于这样的村干部,包庇纵容是万万不可的,必须从严惩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认真思考如何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的问题,想方设法把长期不被重视的村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