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日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动员大会,大会发布了南京“动迁拆违、治乱整破”专项行动计划,这项计划被称为“铁腕行动”。在对象上,重点先拆除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的违建,再拆一般群众的违建。(8月8日《扬子晚报》)
尽管修改后的城乡规划法建立了新的违法建设处理机制,相比原法律,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减轻了执法成本,对及时、有力地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但各地违法建设还是不断出现。
因此,南京此次大拆违建先拿“官亲”开刀,即先拆除机关单位、官员及其亲属的违建,这一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原因很简单,拆除违建首先要去啃“硬骨头”。
另外,权力部门或权力人员的违建是一个“坏榜样”,率先拿“官亲”开刀,能让“坏榜样”变成正能量。尽管各地违建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日常监管乏力,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导致房产未办证变成违建,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是,不少权力部门或权力人员大肆违法建设,最该守法的都不守法,就会有效仿者。南京拆违先拿“权力”开刀,对群众起到了一种示范作用。
而且,南京此次“铁腕行动”的周密安排也值得推广。除了攻重点——先拆“权力违建”之外,还明确了时间表、拆违量,并以处罚措施来鞭策拆违,以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监督。在各个城市为违建头疼的今天,尤其是在一些违建影响城市排洪危及城市安全的情况下,南京的很多做法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不过,对于南京此次“大拆违建”有三个问题需要关注:其一,违建大量存在主要是因为平时监管不力造成的,在拆除违建的同时是否对监管失职的部门进行问责,值得关注。
其二,有的地方是否会借此次拆违行动拆除居民合法建筑,也值得关注。众所周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虽然有关方面严禁暴力拆迁,但是,也不排除违法拆迁借“大拆违建”的机会“复活”,因为过去不少合法建筑就是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被强制拆迁的,并引发拆迁血案。因此,此次拆违需要警惕乱作为。
其三,此次“大拆违建”必然要产生不少成本,谁来为此买单却没有明确。如果让纳税人为“权力违建”等违法建筑的拆除成本买单,显然,纳税人不会答应。按理说,应该是谁违法谁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