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过度医疗,限收参保患者是错招

时间:2012-04-25 09:5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近期,北京一些医院集中出现保定患者住院治疗现象。记者赴保定调查发现,保定各大医院限收职工医保病人。据悉,保定实行名为“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医保中心给医院定指标,要求医生限收职工医保病人,超出限额的由医生自行承担,若要在当地治疗,患者只能自费。(4月23日《新京报》) 

  这真是咄咄怪事!病人有病,自费的,有床位;有医保的,没床位。假如弃用医保、自费治疗,也有床位!绕了半天弯子,医院无非在传递一个信息——限收医保患者。 

  我国推行医保制度,初衷就是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破解劳动者“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然而,诸如保定推行的“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无疑让大多数医保患者回到了“起点”——得病了,还得自己掏腰包治疗。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医保制度,其意义与作用岂不大打折扣? 

  限收医保患者,公办医院似乎确有难言之隐。“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的核心是:医保中心给医院定指标,要求医生限收职工医保病人,超出限额的由医生自行承担。打个比方,一家医院指标是1000万,如果花超10%,医保中心和医院各自承担50%,再花超,医院只能自掏腰包。收治医保患者“超标”,医生不但不挣钱,反而“倒贴”,这样的傻事,医院当然不能干、也不会干!显然,医院限收医保患者,也是医保政策给逼的。 

  当然,医保管理部门推行“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似乎也有“苦衷”:医保中心不是金山银山,实现“病有所取”不合实际;而以往,受到趋利因素影响,部分大医院医生将医保看作“唐僧肉”,诊疗常倾向于开贵药、新药,做各种不一定必要的检查,大处方、大检查屡禁不绝。而实行“总额预付制”,将总预算分解到各科室,医生从自身利益考量,自然会严控均次费用和均次药费,杜绝不合理的大处方、大检查,如能用甲类药的,不用乙类药;能做超声检查的,不做CT了。 

  可见,推出这项制度是为了便于管理,节省医保开支,但却将风险转移给了医疗服务方——医院,医院为了“自保”,当然会限收甚至拒收医保患者。也就是说,“求医无门”大病、重病患者成了最终受害者。 

  把脉公办医院限收“医保患者”,整治过度医疗和套保、骗保行为,难道只有限收病人一条路?显然不是。 

  首先,总额预付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而不是为了减少政府医保投入。实际上,我国的医疗保障的水平仍不高,各方既要用好医保资金,公共财政对医保也应进一步倾斜。近几年,全国各地财政收入持续增高,医保投入也应与日俱增,而不是原地踏步。 

  其次,我国实行的基本药物制度,是否将药品价格的水分挤干?不能否认,时下有些药品器材采购过程中,藏污纳垢,有些药品利润超2000%并非神话。一些药品中,含有的“回扣”腐败成分太高。 

  再次,医保预付应当进一步精细化,逐步从总额控制过渡到欧美国家通行的按病种支付,医保部门也应建立预警机制,和医院一起承担超支风险。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公办医院限收医保患者现象,保定绝非是个例。如笔者所在的省会城市,暗地里早就实行“总额预付制”,一些公办医院的科室,每月规定只收治固定数量的医保患者。像这种现象,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恐怕还有待曝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政府部门推行什么新政,确保医保患者有病能得到妥善医治,这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不能突破。 

  保障医保患者有病得到医疗,医保监管部门、医院不能动“见死不救”的心眼儿,而应该在制度设计上进行调整,让医保善政真正泽惠百姓。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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