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翻阅了广州市政府部门39份已经公开的“三公”账本,找出了一系列“亮点”。其中一个“亮点”是,2010年,广州市城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总支出达114万元,其中,2人赴日本、俄罗斯培训学习花费12.87万元,18人赴东欧、美国、加拿大等考察学习花费100.71万元。计算可得,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每人次5.7万元。
报道说:广州市城管局坦承因公出国(境)费用“超支”——“坦承”,是坦率地承认?坦白地承认?或是坦荡地承认?
本人倾向于第三种理解,前两种态度适用于认错,可广州市城管局有什么错?对超支出国一事,他们的解释是:“其中有1批6人是2009年的出国计划,但费用32万元记入2010年账簿;经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增加的出国考察计划”。
出国,是领导批准的;钱,不是偷来抢来的,是财政部门拨给的;爱好“出国考察”的,也不是我一家,广州市城管局有什么理由不坦荡?你以为媒体报道了,他们就怕了,就收敛了?那是你以己度人,世面见得太少。
晒账本,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但是,知情仅仅是监督的前提,不是监督本身。真想让民众监督,就要让公众对整个财政支出有发言权。所谓发言权,就是有一定程度的决定权。这里所说的“民众”、“公众”,是指公权力体系以外的普通公民,即不使用或享用行政经费的非公务员,他们是财政经费的提供者,自己的劳动所得被人挥霍,自然心疼。权力体系内的人,花的是人家挣的钱,不花白不花,怎么可能互相监督,自断利益呢?
报道中还有一个“亮点”:广州市工商局、市城管委、市城管局等部门也提及了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对行政支出的影响。其中,市城管委称“外省市交流接待、对口业务部门学习交流接待增多”。这些“外省市”都要举办亚运会?他们来观摩广州城管工作如何应对亚运会这样的重大活动?所谓“学习交流接待”不能从字面上理解。说白了很简单:天下城管是一家,你来我这里我接待,我去你那里你买单;其实是纳税人“被买单”。不仅仅是城管如此,其他部门基本如此,而且多少年来一直如此,多花了几个小钱,广州城管有什么可惊慌、不淡定的?(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