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日,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7月4日中国新闻网)
假如确实因公出国考察学习,哪怕多去几个人,多花一些钱,公众也会理解,断不会吹毛求疵,无端挑剔毛病。假如名打着考察的幌子,实为集体公款旅游,哪怕去一个人、花再少的钱,相关部门也应该一查到底,严格问责。
一个广州城管局20人,一年内花费上百万元赴九国,到底是考察乎?还是公款旅游乎?其定论当然不能偏听偏信当事单位的“自圆其说”,而是要尊重现实与常识。而常识告诉我们:一年赴九国,恐怕多是公款旅游。
当然,这绝非杜撰,而是有一些“细节”为证,让其“考察学习”的谎言不攻而破。比如在2010年,广州城管赴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考察学习3批13人耗资47.23万元。这就很蹊跷了,且让人生疑!惯常的经验与常识告诉我们:到相同几个国家考察“取经”,应该派最少的人、去最少的国家,将所要考察学习的最精髓的东西带回来,进而普及推广与学习即可。但事实却是,去那些国家,竟然分3批、去了13人,这很没有必要,除了有公款旅游之嫌,恐怕再也找不出“给力”的借口。
再如,广州市城管局坦承因公出国(境)费用“超支”,但却解释称,“其中有1批6人是2009年的出国计划,但费用32万元记入2010年账簿;经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增加的出国考察计划”。看看这样的解释,给人的理解只能是:2009年出国未成,但钱列支了,总是要花掉的。怎么花呢?2010年再出国吧!从这些看似“合理”的解释,难掩公款旅游之实。
一个小小的行政部门,一年派20人、花费上百万元赴九国,任由谁说的天花乱坠,恐怕都无法让人相信仅仅是为了所谓的“考察学习”。当然,我等公众的猜测无疑,在现实公众监管乏力的现实下,他们出国即便就是公款旅游,谁也无法奈何他们半点皮毛。唯一的路径就是,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对于这些审计出来、颇为生疑的花费要敏感,不能麻木不仁,甚至熟视无睹,即便知道其是公款旅游,却将其当作官场“潜规则”而不闻不问。
其实,广州城管一年赴九国“考察学习”并非个例,比如,在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的“三公”账本还显示:广州市工商局2010年共有86人出国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题考察和培训,总耗资达346万元。像这些颇让人生疑的“考察学习”,连普通百姓按社会常识都能轻易看出破绽,但为啥少有监管部门去查一查、问责呢?对此,这恐怕只能印证坊间的一个“传说”:时下的一些公务员出国,是一种待遇,而非一种需要,且这个“潜规则”,雷打不动,谁也无法撼动!
如此看来,多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出国旅游,但流行的“潜规则”不破除,所有的“禁令”也会沦为“鸡毛掸子”。(惠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