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出国都学到了啥东东

时间:2012-07-05 11:13   来源:四川在线

  截至7月3日,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据7月4日《南方日报》)

  很好奇,广州城管局出国都学到了啥东东?城管是我国独具特色的行政单位,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机构里面,都没有所谓的城管编制序列。那么,城管一年内远赴十地,究竟是在考察学习呢,还是打着幌子去旅游呢?

  在国内威名远扬的城管队伍,被国人誉为战无不胜的“大杀器”,令摊贩闻风丧胆、望风而逃,创下了数不胜数的战绩,网友为之编出许多段子,诸如“给我3000城管,我能收复钓鱼岛和南海”。如今,城管身兼多个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已成为无所不干、无所不能的生力军,将城市的边边角角均纳入势力范围之内,但凡有个啥事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可是,这个大而全的城管机构,却不具备执法的合法性,仅仅是各地方所设立的综合执法部门,其权力来自于诸多行政部门的让渡,基本上都属于吃苦受累、杂乱繁琐的活。城管的存在乃是城市化发展的过渡性产物,由于现有行政部门职能不清、责任混乱、多头管理,遇到好处都抢着上,碰到难事就往后缩,造成城市管理失序,执政者急于收拾烂摊子,搞好城市建设,才给了城管得以诞生的机会。

  城管在国内暴力十足,恶迹斑斑,已经不遭人待见了,是该好好学习先进经验,反思下自己的行为。可在外国没有城管机构,各行政部门只掌握分散的管理权,而非像中国城管这样集权化。那么,出去考察学习又能够学到什么,真得让人想不明白。当然了,如果能把国外文明执法的意识学到,不再动辄老拳相向,也就对得起这114万元出国费用。要是还能够学到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不再把事故责任都推给临时工,那纳税人就算再多出点钱也行。

  城管出国遭到民众指责、网友吐槽,除了跟城管自身形象不佳有关外,也反映出民众对公费出国乱象的不满。城管能不能出国考察学习,不能单纯由其自己决定,理应事先公开详细的出国计划、行程、目的、费用,做好预算工作,交由地方人大和民众来评估审核。至于其它部门也是一样的道理,公费出国花得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理应让民众知晓用得是否值得,是否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暗箱游戏。(江德斌)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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