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近日公布了该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市容精细化管理,分为数字化城管、专业部门、媒体监督和社会满意度等部分,各部分按比例分条目打分。而市容秩序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项,占10%的权重。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出现在主干道、次干道和其他城市道路,分别给予2分/人,1分/人和0.5分/人的扣分。这逼着城管非得将辖区道路上的乞丐赶走,否则就要扣分。而分的背后,就是奖金,就是绩效,甚至就是饭碗。(7月2日《南方日报》)
城管不赶走乞丐,自己就可能丢饭碗,而赶走了乞丐,等于砸掉了乞丐的饭碗——— 虽然乞丐不能在罗湖区乞讨了,还可以到其他区,但逼着乞丐离开借居的熟悉地盘,无疑加大了乞讨的成本。如果其他区也效仿罗湖,乞丐就等于砸了饭碗。一边是不赶乞丐,城管就要被砸饭碗;一边是被赶走的话,乞丐的饭碗就要被砸。不难想象,为了捍卫饭碗,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会引发多大的冲突。这条规定名为保护城市形象,实则为城市的冲突埋下了制度性的隐患。此一制度之下,街头无疑会增多冲突,激发出诸多矛盾。
这样的冲突,可以从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中看到影子。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就是类似规定所造就的。为了所谓的市容市貌,而禁止商贩路边摆摊叫卖,并将这一任务授予了城管,同样造成了两个饭碗的冲突,一边是城管的饭碗,一边是小贩的饭碗。很多矛盾都可以调和,都不至于你死我活,而饭碗的战争,则是不可调和的,是基本的生存之战。所以,我们街头的城管商贩战才表现得那么惨烈。血淋淋的冲突中,有的是小贩的手指被城管的粗暴野蛮执法所撕断,有的是城管遭到奋而反抗的小贩,城管倒在了血泊中。
所以很多地方为了化解城管被妖魔化的形象,而推行温柔执法,有的微笑,有的用眼神,有的是劝说,但这种柔情执法并不能消除“两个饭碗”制度性的对立。深圳罗湖区不吸取教训,反而出台新规要求“乞丐现街头城管将被扣分”,这必然会制造新的冲突,为街头增加新的矛盾。
城市形象当然重要,市民当然期待干净的环境,但一个街头整天因为城管与小贩、城管与乞丐而鸡飞狗跳,难道不更影响形象吗?以形象的名义,造成了更大的形象问题。
没有乞丐的街头,当然能让有“形象洁癖”的管理者有成就感和面子。但是,乞丐客观存在,城市只能追求次优的形象。没有什么比民生更重要,没有什么比给贫穷者留一条活路更重要,所谓城市形象,那是笼统而抽象的,人的生存是最重要的。乞丐流落街头,在有些人看来虽然有碍形象,但路人向乞丐行善,不也是城市的一道风景吗?一个城市善待像乞丐这样城市最底层的人,难道不也是一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