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丐假丐,区别对待

时间:2012-06-06 14:13   来源:羊城晚报

  看到“职业乞丐盘踞机场月入过万”的新闻,竟然有些“悲喜交加”。文明如此久远,国力如此雄厚,却有国民要做职业乞丐,悲哀;不过在新白云机场乞讨,能月入过万,说明这里还有恻隐之心,不完全是为富不仁。新闻里还说,民众火眼金睛,看出乞丐中还有一些假乞讨。

  言归正传。这些盘踞在机场的职业乞丐,给救助站和机场方面带来不少麻烦和不快。因为这些人你救助他,帮他买票送回家,他仍然要回来,继续干着在机场乞讨这份“轻轻松松赚大钱”的活,让人既生气又无奈。更有管理者认为,这里是祖国的南大门,你一群职业乞丐划地做生意,实在影响广州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啊。

  当然,任何一个国际大都市,任你有多发达,总免不了有一些流浪的、要饭的公民。这个也未必影响了什么形象。但新白云机场的这班乞丐的确要管一管,不是因为形象,而是因为他们行径的本质。

  要解决机场乞丐问题,就必须要进行定位,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型的乞丐,实施不同的对策。对于那些真正需救助的,救助站应该及时救助。这样的人也愿意接受救助。

  那些送了又回坚定乞讨的人,照我们良民来看,这些人中有很多大可不必干此营生,像那些儿子开车接送来乞讨的,身强力壮却耍尽花招的,只能说他们来乞讨就是“好吃懒做”。和那些真正为生活所迫,或者落入恶徒手中被迫乞讨的人完全不一样。

  对于这些人,如果假装残疾假装这样那样的,即可列为诈骗处理;对于那些拉着路人不放的,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对于那些强要而且还威胁旅客或管理人员的,也要追究责任;至于那些诱骗控制他人乞讨、坐收保护费的,已经是涉嫌拐骗绑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了。

  我们是个法治国家,想必上述种种情况必有对应的法律,只要做到证据确凿有法可依,对待这些假乞讨的行为已经不需要救助站来完成。

  至于那些理直气壮地声称“不偷不抢”准备过一辈子这样生活的人,那就成全他们。只不过一定要知道,不要扰乱公共秩序。就如纽约街头、洛杉矶街头或者广州某些地段所见的一样,你老老实实坐在那里,让人一看便知是乞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挡行人自由。这样的乞丐,算得上“丐亦有道”,就是他想过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大部分人讨厌的,不是真正需要乞讨的乞丐,而是那些骗子和恶丐。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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