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图书馆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成了热点新闻,在一些大的门户网站占据了醒目位置,也成了时评的热门题材。
“这也算新闻吗?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公共图书馆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杭图办公室主任刘丽东惊讶地说。
是的,这本不是新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发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写着:“任何人,无论其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民族、语种或社会地位如何,在获取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都有平等权利。”既然是公共图书馆,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乞丐、流浪汉、拾荒者都是“公众”,自然有权享受图书馆的服务。
那么,一件本应如此,早已如此的事情,怎么成了新闻呢?它的新闻性或者说特殊性到底在哪里?
是不是只有杭州图书馆在坚持这样做?报道说,接纳乞丐入馆这一举措推行以来,一直引起一些读者的不满,说明杭图是排除阻力这样做的,否则馆长楮树青的一句“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也不会成为“名言”。这句话客客气气而毫不退让,优雅而强硬,我顶。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杭州的其他公共图书馆是怎么做的?我去浙图多一些,没有看到过乞丐、流浪汉模样的人在那里借阅、阅览。是乞丐、流浪汉很自觉地不进来“打扰”别人呢,还是曾经想进去而被拒之门外,从此便知这不是自己该来的地方?如果乞丐进图书馆是一件很普遍、很平常的事情,杭图会成为新闻焦点吗?
不管这是不是新闻,但我们读到这个报道还是感到新鲜的,否则这个报道也不会登上一些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这是否说明,在我们的意识中,“乞丐”和“图书馆”是没有关系的?甚至乞丐是不用读书、不会去读书、因而不该进图书馆读书的?
乞丐,我们习惯称之为“底层”,他们的追求也应该是“低层次”的:吃饭问题,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能把肚子喂饱已属不易,还读书?读书是“高层次”、“高品位”的精神活动啊!这就是我们无师自通的观念。
所谓“无师自通”,其实是有“师”的,这个“师”就是无处不在、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等级现象和等级观念。以身份的尊卑来划分精神的高下,这就是等级观念在我们头脑里造成的“精神暗区”,或者说“认知黑洞”,它像一道无形的壁障,使我们看不清人和事物本来的样子,它把人与人割裂开来,阻断了人与人的互相理解——有人反对图书馆接纳乞丐,不就是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乞丐是另一种人,一种不用、不该进图书馆读书的人吗?因为从来如此,我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觉得自己的认知起点就是错的,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对各种具体事物的具体看法必然是荒谬的,一直视谬误为理所当然,反而把本来很正常、很应该的乞丐进图书馆视为不正常、不应该——是不是因为有这样的精神背景,本不是新闻的“乞丐进图书馆”,才成为了新闻?如果不是这则新闻的触动和提醒,我们——至少我本人——还陷于精神暗区而自得。跟乞丐相比,乞丐是没书读,我们是读进了谬误的东西而不自知,这才是真正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