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北京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式启动试运营,这是政府部门首次试点公共自行车。据市交通委介绍,东城区、朝阳区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区域,首批试点的2000辆公共自行车分别在建国门、朝阳门、天坛、三里屯等63个租赁服务站点投入使用。今年年底,北京将建成2.5万辆公共自行车并实现通存通取。试运营阶段,仅有北京市二代身份证的市民才可申请办理租车服务。(《京华时报》6月17日)
尽管随着租赁网点和投放公共自行车增多,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及来京游客,将来亦可租车,但目前“租车人须有北京户口”还是狠狠刺痛了人心。正如有网友所称,为什么连骑个自行车也要分出尊卑?更有人追问,以后没有北京户籍,是否要禁止乘坐公共交通、禁止在北京逗留?事实上,北京“土著”对租赁自行车的需求不高,恰恰是外地来京旅游的人才真正需要租赁自行车,“租车人须有北京户口”无疑是粗暴而不合理的。
前不久,广东佛山一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时规定,外地生入园家里须有80住房,面对质疑,当地教育部门大言不惭地回应,凭房招生是给外来工“平等机会”;日前,杭州市新颁布的《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想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要有稳定工作、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外,还必须有高中以上文化,这也被指变相歧视。类似歧视或变相歧视可谓不胜枚举。
尽管受到舆论抨击,但类似的规定还是不断出现。这些规定,究竟是某些部门负责人的拍脑袋之举,还是植根于相关政府部门根深蒂固的排外思维?
在多方质疑下,佛山某幼儿园的招生陋规被叫停,但像杭州的以受教育程度设置居住证办理门槛的规定,却很难取消,因为它居然被堂皇地写入了管理条例之中。由此可见,这种歧视性规定并非某些官员的拍脑袋之举,而有着制度性支撑。在舆论推动下,即便该规定被修改乃至被取消,相关责任人也可能不会被追究责任,因为它是代表相关政府部门的集体意志。
面对制度性歧视,外来人口是否就束手无策?面对杭州市出台的居住证新规,有的人选择离开。有分析称,诸如户籍制度、教育和医疗制度等不能满足外来工的需求,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表达诉求的渠道,这些会造成“短工化”,有的外来工因此决然离开,这对城市发展不利。面对不合理的制度性歧视,选择离开属于非暴力不合作,这未尝不可。当然,对于大多数外来工来说,并无足够勇气和实力去叫板,基于此,从制度上变革才是根本。正如专家所称,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类似歧视还将继续甚至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