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变“夫妻”

时间:2012-06-04 09:56   来源:羊城晚报

母子变“夫妻”

  广西钦州市贵台镇蓝女士一家在南宁打工,去年末,她丈夫回原籍更换新户口簿,未细看便带回南宁。一天,邻居翻看其户口簿,惊讶问她:“你老公那么年轻啊,才十几岁?”她拿来一瞧,这才发现新户口簿上把她和儿子的关系搞错了,母子变成了夫妻。其后,蓝女士两度回老家更改户口簿,均被派出所以未带结婚证和村委会证明拒绝。因电脑登记和户主非丈夫本人等原因,几经周章,户口簿上也无法明确真正的夫妻和母子关系。(据《南国早报》)

  虽说现今时兴玩“穿越”,但将母子变成“夫妻”,这种“穿越”也有点太离谱了。生活节奏快了,加之人脑依赖电脑,于是,马大哈愈来愈多也不足怪。但让人纠结的是,更换户口簿,原本的母子,凭空变成了“夫妻”,责任明明在户口登记机关,但始作俑者推三阻四,不仅没有丝毫愧疚,还颐指气使让受害者三番五次跑冤枉路,实在是衙门作风,害死人那。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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